杨光志:公安局代收还不如公务员人人配枪?
发布时间: 2009-06-15 15:2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是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话。人们对此不可思议:为什么防洪费交由公安局代收?(《中国青年报》6月14日)
溆浦县政府的“县长会议纪要”,肯定是当下农村行政工作思路的误区,而其“由公安局代收”又显然是“滥用警力”,瓮安、孟连等事件的最大教训便是“滥用警力”,其危害不言而喻。但仔细分析,此纪要还折射出的,是农村工作的现实困难,以及涉农收费项目的合法性问题。
简单否定“公安局代收”,其实也是一种对于农村工作不知情的表现。湖南尤其是溆浦所在的湘西,那是啥地方?古书上称这里是“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的荒蛮落后之地、化处之境,是全国解放了还得剿上几年匪才得以太平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开展农村工作,基层干部最犯难的就在于收费难,在“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之前,有“皇粮”(农业税)时,农村干部下队,很多时候的确是需要配备警力的。
笔者家乡紧邻湘西,对此是深有体会的,干部下乡发放救济款物,那在村寨是享“上宾”礼遇,可以吃上村民平时舍不得吃的腊肉(农村干部谑称“整黑材料”)。若是因为税费收缴,村民就会放狗咬你,农村干部会抱怨,下队连个解决伙食的地方都没有,没收到一分钱还可能会饿一天,诸如这种与许多村民生活扯不上边的“水土流失防洪费”,光听名目就知道,那是绝大多数村民都不可能情愿邀付的,还有包括“计生”国策、包括“义务教育”、“有线电视”、“水电改造”、道路沟渠涉农项目、以及讲不清道不明的这“提”那“留”……在民风骠悍、家庭势力庞大的少数地方,那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如果没点强制力,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
这便是“溆浦县长会议纪要”祭出来的实际情形,是将上级政策与所处的现实情况相结合的无奈之举,是“法制”精神尚未深入人心,而靠“人治”还能将就着把工作推着走,这样一个现实土壤。所以,说县长讲话“简单粗暴”,说公权力懒政、霸道……都说得对,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按本山大叔的话说“你跺你也麻”,派你去溆浦当县长,你也无别法。该做法现在被县人大常委会叫停,估计该县长还委屈得很呢!
所以,解决“公安局代收”的前提,是解决涉农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比如“水土流失防洪费”,换了我是村民也想不通。什么乱砍滥伐的历史责任,什么防洪不力,那应该是你政府的事情,我一介村民,凭什么要我交费?对于这样的疑虑,必须有政策宣传到位,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适当地将某些不合理收费项目作相应减免。
更长远而彻底地解决办法,是提高农村人从物质到精神的各方面素质,使村民对国家各项政策能够从根本上获得理解与认同。否则,农村的诸多工作,仍将长期遭遇“秀才遇到兵”的尴尬,仍将话讲千篇无人听,动枪动刀来硬的,才勉强可完成。不从这方面釜底抽薪,则永远将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任由警力受权力任意调用,如果这种情形需要长期存在,区区警力哪里够用啊,倒还不如让公务员人人配枪,将权力打造得“匪”气十足,更加具备可操作性,只是如此一来,这同当初“刮民党”的横征暴敛又有什么两样?这权为啥所用,就得打上一连串问号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光志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杨光志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