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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不要把“网民”宠为特殊群体

发布时间: 2009-08-10 08:2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杭州警方8日晚将邀请部分网民直接参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欢迎广大网民对交警执勤执法进行监督。(新华网) “网民”再次成为公共权力情钟的对象,值得关注。
  今年初,云南发生躲猫猫事件后,云南省委宣传部首开先河,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
  云南在开先河之举中,将“网民”与“社会各界”并列征集,告诉人们,“网民”就是网民,“网民”不是“社会各界”的一部分。杭州交警这次邀请参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对象,则只有“网民”。在上述事件中,“网民”俨然被有关部门视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享受着特殊的待遇。
  实际上,“网民”的特殊之处,就是使用网络,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包括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在关于“躲猫猫”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网民的参与下,有助于为受害者讨个说法、修补制度漏洞,对一些不正常的地方政府或部门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监督。”
  但是,“网民”也是公民,而且仅仅是民众的一部分,仅仅是“社会各界”的一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3.38亿。虽然网民数量如此庞大,但这仅仅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如果公共权力因为“网民”更能够监督自己而对“网民”情有独钟,以“网民参与”来代替民主政治、公平法治,以对网民负责代替对民众负责,是否会导致公共权力对“网民”之外的四分之三的民众权利和态度的漠视?对民众负责是否会走进对“网民”负责的单行道?近年来,各地官员上网约谈网友事件屡见不鲜,但是,面对面直接接访民众则并不多见,是否是这种价值取向的转向灯?或许因为如此,有网友在“网友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后称:这是法治的倒退,是不是搞定网友就是搞定网络就是搞定民意了?
  网络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网络时代,需要公共权力创新方式,即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着力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问题,又要与时俱进的重视网络舆情;既要接受网民监督,又要接受非网民的监督;既要重视网民的态度,更要倾听现实生活中非网民民众的心声。尤其要着力解决好社会民众现实生活中疾苦和不便。保护好、引导好、组织好两个舆论场,才能把网络时代的民众力量凝聚成为社会建设建设的中坚力量,不断开创出事业新局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雪山飞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雪山飞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