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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门生:“排污达标,血铅超标”实质是良知不达标

发布时间: 2009-08-18 08:0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陕西凤翔县“血铅事件”,已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其中166名儿童中、重度铅中毒。宝鸡市环保部门15日晚公布,一方面认定东岭冶炼公司是造成这次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成因;一方面认定东岭冶炼公司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这一逻辑的错位,显示了“血铅事件”貌似水落石出,实乃疑云重重。(《南方都市报》8月17日)
  “排污达标,血铅超标”这就是陕西凤翔县“血铅事件”得出的荒唐的结论。即便是在已经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且有166名中、重度铅中毒的情况下,也不见事件的始作俑者东岭公司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其法人代表仍然在强调其企业“排污达标”。东岭公司腰板子这所以这么硬,是因为当地环保部门已经“认定”其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既然是符合国家标准,当然就没有我企业什么事了,要错也是国家标准错了。
  据报道,东岭冶炼项目在建时,就曾与当地政府约定要对会有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实行搬迁,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已经明确了其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其其排放是不可能达标的。那么既然都能预见到后果,当初为何又要上马,既然要居民搬迁,为何企业本身选址不能改变?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观?
  几年过去了,后果也出现了,东岭公司难辞其咎,当地环保部门也确认这一切主要成因在于东岭公司的排放,但同时又“认定”其“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自相矛盾的结论实在是让人看不懂,总让人感觉到有点赵本山“卖拐”的忽悠味。此前有媒体报道说东岭公司排放的标准是“工业标准”而不是生态标准和其他标准,就更让民众觉得自己成了“脑残”。原来,我们的环保标准是分了类的,还有什么工业标准、农业标准之类,看来环保局还需要细分为城市标准、农村标准、旅游标准、沿海标准和内陆标准等了。
  责任主体找到,源头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依法整治了,然而,当地环保部门的结论真让我们对其专业知识与水平担忧了,都已经快出人命了,还在护短,还在玩“躲猫猫”。
  “排污达标,血铅超标”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环保部门和企业的良知没有达标。这种良知不达标的背后折射出当地政府扭曲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在我们倡导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这种以牺牲生态环境、牺牲民生利益的“GDP”发展狂热,才是其背后的真正推手。否则,在能预见后果的情况下,何以这类“血泪”企业仍然得到审批立项、投产,何以到今为止区域内的居民没有及时地得以搬迁?
  由此看来,只有良知达标了,“东岭冶炼”才能真正解决“排放达标,血铅超标”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禹门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禹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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