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广州两名窃贼两秒钟内打开防盗门入室行窃,先做早操,窃得财物后两人有说有笑、蹦蹦跳跳离开,却乘车再次返回将被窃者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和两块手机卡送回。(10月19日《广州日报》)
对这则新闻中的窃贼,网上的反应几乎是一片“赞誉”。诸如“盗亦有道”、“有职业道德”、“素质很高”,颇有为窃贼“正名”的味道。
但是,这与“盗亦有道”无关。这句话是几千年前的庄子说的,只是,流转至今被曲解了。难道庄子是鼓励盗窃吗?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也不会说“为恶无近刑”,告诫人们不要犯法。再说,这个世界上的窃贼要是道德品质,还会去盗窃吗?而即便是窃贼,承认盗窃是一种职业吗?
实际上,对窃贼的评价,从性质上讲既是违法也是不道德的。虽然,网友说窃贼“盗亦有道”,还带有抱怨的意思,借机会发发牢骚,认为社会上缺乏诚信、职业操守,但事实上,如此“赞誉”窃贼,不是什么好事。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置身在一个美丑难辨的环境中,很容易迷失了自己,加速道德的衰退。
而在现实生活中,窃贼窃得财物再“返回”证件,就“盗亦有道”的看法,也是一种虚伪的态度。这种人喜欢窃贼光顾吗?家里被盗还要对窃贼不胜感激?而这是幸灾乐祸,实在够龌龊的,岂止是人性的悲哀。
可以说,说窃贼“盗亦有道”只是一种愚乐,注定也是愚乐自己。还是洗洗睡吧,别乱凑热闹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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