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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父爱本无错,冒名顶替必受罚

发布时间:2009-11-05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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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荆楚网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其父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11月4日新华网)
  依旧是活生生的法制、亲情教育素材。冒名顶替方便一时,也帮忙实现了大学梦,却终于事发,最终害人害己。“可怜天下父母心”, 冒名顶替者是为了孩子不假,但是得分清楚是非善恶。读完新闻,对其父的行为既同情又谴责,爱女儿没错,但用错了方式。冒用他人身份证上大学,盗用他人资料实现自己目的,还影响到真罗彩霞办理网上银行、毕业证、教师证等,也违反诚信和户籍迁移规定,损害罗彩霞的利益,自该付出代价。
  媒体报道、众人指责,冒名顶替事件不仅影响王佳俊的个人前途,还将伴随其一生,家庭突然间改变境遇,这些却是不会改变的,可惜悔之晚矣。虽然有人说,罗彩霞当年没有考上,王家借用罗彩霞的身份在当时并没有造成损失,王佳俊大学成绩好,只是后来才出问题,但依旧掩盖不了曾经的“冒名上学”,造假肯定不对。追求更好的生活,追求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些都无可厚非,只是用了错误的方法,相当于做了四年演员,最终还自食恶果。
  同情如今受罚的一家人,但是不会纵容,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不正直的人付出代价,让正直的人得到自己应得的,这才是维护公平正义。不诚实是该批判,应对这种现象彻底调查,公开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管是为了谁,什么原因,私刻公章、盗用别人身份名字和身份证号,利用职权谋私利有违诚信,给别人造成伤害,终究损人害己。
  正如法院宣判所言,“王峥嵘为使其女儿能够读上本科大学,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信息等资料、伪造被冒用者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生学籍档案等手段使其女儿以被冒用者的身份就读大学,其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对人口户籍管理的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如此,自当付出代价。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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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文章由湖北宜化特约刊登。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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