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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贵:谁来接手“结石宝宝”的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 2009-11-30 11:2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南方都市报》11月29日)
  作为最后一道司法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也意味着三鹿事件在法律层面已经落下了帷幕。这个结果,让公众普遍感受到不是轻松,而是分外的沉重和悲伤。因为涉案的相关人等虽已得到法律的严惩,但正义并未回归。
  “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是我们能够预料的最坏的结果。事实上,自从三鹿事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就有人开始担虑结石患儿的赔偿问题。一是举证难,奶粉不属于大宗商品,一般患者家庭很少会保留相关凭证,二是诉讼程序复杂,赔偿涉及患儿当下的治疗费以及病情反复和恶化的问题,但按国家目前的赔偿标准,一个重症患儿的赔偿费大约只有4。2万,这显然是杯水车薪。再加上事件暴发后,三鹿集团有形无形资产的迅速贬值,而患儿高达万人,赔偿的前景实不容乐观。
  只是,受害者家庭和所有公众都没有想到的是,一年多的焦急等待之后,得到的是“零赔偿”这个最绝情的结果。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心理和情感上的巨大打击,事实上也构成了对他们权益上的二度伤害。
  不过,现在不是消极抱怨的时候,我们应该进一步追问的是:谁来接手”结石宝宝“的赔偿问题?最妥当的接手对象应该是三鹿集团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在结石事件暴发之前,三鹿集团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为当地政府创造了巨大的税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与三鹿集团有着利益连带关系。有利则有责,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只享受企业所带业的利益,而不承担企业消失之后留下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对于三鹿事件,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市场的守夜人,政府当为其监管企业的违法行为负上一定的责任,公众花钱购买任何一种得到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法产品和服务,本质上也是基于对政府尽职尽责的一种信任。那么,政府就应该为其失职行为买单。三鹿事件暴发后,我们欣慰地看到了当地政府领导班子的大换血,以及政府官员出面向公众道歉。但如果道歉不以付出代价为前提,地方政府不拿出更为切实的举动,这就只是一种行政内部的问责,一种形式上的惩戒,而非向受害者的致歉,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担责。这与官员的调动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换言之,如果结石患儿不能得到赔偿,不仅会让患儿家庭血上加霜,也会极大损害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地方政府接手结石患儿的赔偿问题,并不是说全由政府来代偿赔偿金,这是地方财政不可承受之重。但是政府应该成为解决赔偿问题的主导者,除了压缩行政开支,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之外,还可以运用政府资源和政府信用,尽力去筹措资金,譬如加强与各大慈善基金全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取得他们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从结石患儿零赔偿的事件中,政府还应该意识到,成立专项基金会,以应对突发性的公共事件的赔偿问题。
  总而言之,对于“结石宝宝”的赔偿问题,地方政府不能袖手旁观,而应有更切实更积极的作为。这既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底线,也是地方政府重树公信力的开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龙贵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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