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王寿臣:常识性东西竟需要文件来约束

发布时间: 2009-12-08 10:4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12月6日,由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起草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民告官”,官方必须100%应诉,否则也将会在考核中扣减分值。征求意见稿表示,政府法制部门应当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及时受理,依法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同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赔偿、协助应诉、协助行政复议调解等义务,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2009年12月7日《郑州晚报》)
  民告官官应诉本来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却要通过文件来强制性约束,说明我们的民告官环境相当差。
  民告官目前面临诸多困境,一是民不敢告。公民权利受到损害时想讨回公道,面对的是政府这个国家机器时,往往会敬而远之,“民不和官斗”。二是法院不受理,法院一看是告政府的案子,会用各种理由搪塞,不予受理。或者直接告诉当事人不受理。某法院规定,凡是有关政府拆迁和土地使用方面告政府的案子一律不受理。三是告了也没有用。即使法院受理了,最后赢的概率也相当小。个别民告官官司打赢了,也拿不到赔偿。
  政府不应诉,输了官司不依法赔偿,这是政府漠视民告官的主要原因。说来说去,就是一个面子的问题。在政府看来,官司输给了一个小小的老百姓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因此,遇到民告官案件,便不理不睬,能躲则躲。开庭不出庭,输官司不赔偿。
  河南省用文件的形式将民告官进行硬性规定,政府对民告官案件必须应诉,这是一种进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文件规定只是一种形式,问题在于政府能够放下架子,对国家法律保持足够的信仰。不仅及时应诉,而且应该做到错了就改,需要赔偿时毫不犹豫。
  同时,法院在遇到民告官案件时,不要推脱,受理时,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偏袒政府。政府对法院判决败诉之后,要有一颗平常心。不能像有的官员输了官司迁怒于法院,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打压,找碴穿小鞋。
  只有文件规定还不够,还要有监督文件执行的配套措施,否则,“政府必须应诉”将是一句空话。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寿臣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王寿臣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