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赋予公检法部门的执法权力,一旦被用来寻租,赚钱是最快的。这样例子很多,北京西城区法院前院长郭生贵就是其中一例。
郭生贵利用权力大肆敛财,“不管什么案子都敢收钱”,他被“双规”时,办案人员从他家里及办公室起获上千万元现金和存折,并查出郭名下有10多套房产。此外,郭还收藏了大量名贵字画。
郭能够利用权力搞腐败敛财千万,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他是法院的“一把手”;二是权力炙手可热,掌管生杀;三是所谓的监督对他这个“一把手”来说形同虚设。这三条当中,关键是“一把手”,“一把手”的权力就是一手遮天。在西城区法院他就是皇上,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如果有人敢与其作对,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轻则受批评打压,重则清理出法院队伍。所以,想监督他便是自取其辱。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或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也是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缺乏遏制腐败的制度,才导致了腐败官员的前“腐”后继。
你说廉洁,他喊清廉,这是唬人的。廉洁不廉洁唯一有效的检验方法就是把财产公布出来,公众自然就会一清二楚。让位高权重者率先把财产公布于众,对反腐倡廉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近,重庆市将在部分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中率先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消息传开后,舆论对此倾注的热情却异常高涨。观察者发现,在该制度草案的设计中,至少有两点新意:其一,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升至省级政府层面试点的,重庆是第一个;其二,重庆市的部分司法机构将别于其他政府机关,先行试水。重庆当地媒体报道称,该制度的试点范围涉及重庆市法院和检察院中的重要岗位及重要的领导岗位,这将囊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职,以及市检察院和下属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分局)、渎职犯罪检察处的正副职。“两院”的院级领导或暂未列入其中。根据制度草案设计,担任这些岗位的官员的财产一年一次申报后,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就地免职。
重庆官员申报财产先拿检察院和法院开刀,并非拍脑袋的结果而是空穴来风。这次打黑中,当地司法机关有4名局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落马”。其中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庭长乌小青、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键等人。乌小青其曾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由于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根据乌死前的审查情况,其受贿情形惊人。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这就是“开刀”的原因。因为这两个执法部门重权在身,掌管生杀予夺。上述官员被查出巨额财产是因为涉案,同时也是对司法机关生态状况的亮相。让与打黑案件无涉的执法官员申报财产,不但是基于打黑暴露出的问题,也是对官员财产申报法出台的推动。这个样板如果做得好,对制度出台具有极大参考价值。
如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就出台,那些落马的官员也许仍然还在继续履职。相信该制度出台之后,将会对反腐起到决定性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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