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12-18 13:44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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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举办的网络博客笔会上,大家都谈到了网络公民社会的问题,与会者发生了一些分歧。网络公民社会到底应该是作为政府的对立者或者批评者存在,还是应该作为政府的助手或者合作者而存在?政府又该如何对待网络公民社会,是训导、控制、利用还是宽容?
我个人认为,网络公民社会并不代表现实公民社会,让网络公民社会背负太沉重的现实公民责任本身就违背了网络的本质,网络上的公民实际上是思想个性自由的公民,他们是作为思想主体存在的,并不是现实利益、身份、人际关系下的公民。所以,指望网络公民也像生活在现实中那样所思所想所言是种束缚。
网络是一个以思想论英雄的地方,把网络中的人延伸到现实中,人们总会在身份、年龄或者喜好上产生偏见,有了偏见就会阻碍网络的平等交流,导致对自己无知的忽视和选择性失明。
哈耶克认为,人们对于知识和信息的无知导致每个人都不可能成为上帝,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理性,政府或者其他组织也是这样,大家都存在相对无知之中。所以,对某个人的无知,我们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而个人或者政府及其他组织自身也应该保持一定的谦卑。
网络公民社会的参政议政,对于个人而言应该宽容面对他人的观点,在网络上的思想自由,没有所谓的精英和草根的天然智力和知识上的不平等,那种认为别人不同意自己的观点就要恶语相向或者不能宽容对待的人,并不知道尊重别个思想主体,我认为如果没有勇气或者胸怀容纳别人反对,那就不要玩网络。而政府或其他组织也应该意识到信息爆炸和专业鸿沟时代,政府精英也不再是训导者的角色,也应该宽容对待网络上的各种批评,作为网络上的思想主体,在思想犯罪早已过时的时代,尤其需要宽容和尊重。
正是在这样相互宽容和尊重自由的情况下,每个网络公民才能将自己的参政议政思想表达的更充分,也正是这种软性的网络环境才能避免网上的激烈尖锐的对立和冷嘲热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敖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