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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村民水泥地上种红薯羞辱了谁?

发布时间: 2009-12-25 10:3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广东同庆政府向村民征地,村民不仅没有得到征地补偿,去施工现场理论时还被“拉到派出所坐了6个小时”。于是,一些村民开始在水泥地上种红薯藤,希望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向政府宣泄内心的不满。(12月22日南方农村报)
  笔者以为,村民在水泥地上种红薯既是一种维权方式和表达,也是对某些现实问题的真实反映。那么,此举究竟羞辱了谁?
  其一,羞辱了村民维权制度和通道。如果村民的征地补偿利益能够保障到位,村民显然不会采取这种近乎于黑色幽默的方式来抗争。村民们也不是没采取过上访、信访和找上级部门反映,等维权方式,但上述行为要么被某些部门置之不理,要么就被当地公安“拉到派出所坐几个小时”。看来,某些地方的信访也好,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的程序,基本上是摆设和幌子。村民切身利益问题根本无法触动制度性的麻木与弊端,却不得不采取“静坐”、“散步”等方式以外的“另类方式”来表达不满,其实正是对制度性保障权益不力的“羞辱”。
  其二,地方政府不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吗?怎么就敢罔顾村民意愿,而公然在征地上弄虚作假呢?租地协议是空的、众多村民的签名是假的,甚至还通过计生威胁就是不让小孩上学等方式来逼迫人签字同意。上述方式根本上与政府的职责相背。村民通过公正的途径抗争不过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种红薯”来抗争,走到这一步,实际上是地方政府之耻。
  其三,还是对某些自诩为公仆的“官老爷”的羞辱。某些官员表面上是公仆,实际上是“老爷”。或者说,就像黑龙江省东宁县某官员认识的那样:“严厉告诫“钉子户”们——不要以XX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都把被拆迁人当“卵”了,还能把村民当“主人”吗?“主人”们在已经变为水泥地的耕地上“种红薯”,除了说明制度维权的疲软之外,另一方面还是对个别“公仆”严重损害百姓切身利益行为的指斥。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毕晓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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