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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公开善款去向才是看得见的慈善方式

发布时间: 2010-01-05 08:4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四川省民政厅1月1日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民众公示了“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09年11月30日,四川省财政厅共接收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40.93亿元,已安排使用40.07亿元,待安排0.86亿元。(1月3日《东方早报》)
  对灾区人民来说,慈善捐赠是他们的希望;对捐赠者而言,慈善事业是他们爱心的体现。但如何做慈善,是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四川省民政部门回应民意期待,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民众公示“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体现了规范捐赠管理,打造阳光慈善事业的姿态。有利于激活社会捐赠热情,保护民众拳拳爱心。
  有调查显示,近 10年来,中国人均捐赠仅为 1.7元。毋庸讳言,我们的慈善事业不发达,慈善氛围并不浓厚,为富不捐的情况客观存在。但是慈善公信不足的问题值得思考。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上,民政部官员王振耀感叹说:“在中国行善很不容易!”这并不能片面责怪国人缺乏善心,而是指“善门难开,善门难进”的尴尬。王振耀还发出了“慈善机制为什么落后于慈善热情”的疑问。
  慈善机制为何落后于慈善热情呢?有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的善款总额达到了3064亿美元,而中国只有309亿元人民币。2008年善款过了千亿大关,也只占到GDP的0.4%。 既然中国人不缺乏善心,那只能从慈善机制方面寻找原因。
  就拿汶川地震捐款来说。中国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曾归纳了灾后捐款的“四不见”:第一,捐赠人看不见捐款到底用在哪里。 第二,灾区群众看不出哪些是捐款。第三,灾区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第四,民间公益服务看不见。“四不见”或许有点偏颇,但是扯出的慈善公信话题值得关注。事实上,基于对慈善机制的不信任,不少人对地震灾区捐赠并未通过慈善机构进行,而是直接把钱物交到灾区群众手中。避开了慈善捐赠的中间环节,慈善机构对此应该感到脸红。
  应该承认,捐赠人直接向受助人发放钱物,存在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理想的捐赠模式应该是,慈善机构统一收取捐助资金,集中管理,科学调度,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得到关爱。但是捐赠人直接把关爱送达受助人,也说明慈善捐赠通道透明度不够,慈善公信尚待培育。捐赠款物是否跑冒滴漏,是否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捐赠人仍然心存疑虑。四川省民政部门公示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捐赠人疑虑。但是公示时间姗姗来迟,而且捐款使用明细只是大范围、粗线条勾画,捐赠款物是否全部用在刀刃上,尚存疑问。
  慈善捐赠款物是真正“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甚至成了某些人权力寻租的工具?对此,我们可以怀疑有人滥打捐赠款物的主意。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捐赠款物监管机制粗放,对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监管使用等问题尚未形成刚性约束。难以保证捐赠钱物不跑冒滴漏,好钢全部用在刀刃上。我国虽然制定了《红十字会法》与《《公益事业捐赠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两部法律也存在一些不足。
  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四川省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的来源与去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堵塞捐赠款物跑冒滴漏的漏洞,保护公众爱心,促进慈善事业。而且,我认为,对善款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制定严格的处罚机制很有必要。不仅汶川地震捐款使用情况应公之于众,所有善款都应交代去向。只有向社会全面公开善款去向,发动公众与传媒参与监督。用千万双眼睛盯紧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只有从内部监管向外部监督推进,真正实现“阳光捐赠”,才能减少公众对慈善公信的怀疑空间,激活社会慈善热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