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报令”出台后,十几天来遭到广泛质疑。昨天,有关部门对“禁报令”进行了调整,出台了三点意见,除1、2号线以外的新地铁线有条件的站台经政府部门审批后可以卖报,在地铁出入口将新建一批报刊亭,目前仍暂时全面禁止在地铁内销售报纸,在地铁内免费发放的《北京娱乐信报》也将于近日移至地铁站外发放。(1月22日京华时报)
喧嚣一时的北京地铁禁报门事件,终于在有关部门的回应中落下帷幕。从新闻报道来看,北京各家媒体已经普遍接受了这一结果。连当事者都“皆大欢喜”了,作为局外人,本不应该多言。尽管如此,有话却不得不发,因为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如此决断,绝不是处理禁报问题的好方法,这更像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赌气式策略。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发展。一开始,根据禁报令要求,为了乘客安全,北京地铁站内禁止售报,但《北京娱乐信报》作为“市委宣传部批准的北京唯一的地铁报”,被允许在站内免费发放。《京华时报》和《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质疑,如此允许《信报》一报独大,有垄断利益之嫌,也侵害消费者读报的选择权,并且不符合首都文化发展的大方向,要求停止禁令,或者在地铁站内设置固定报刊亭。最终,我们看到,在媒体的坚持和各方努力下,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一视同仁,全部报纸撤出地铁站,改到地面发放售卖。
问题看似得到解决,但事实却恰好相反。用经典的公共政策利益分析法判断,整个政策运行下来到现在,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没有得到好处,反而受到了损害。有关部门在此事件中失了名声,最终没能“袒护”到地铁报,也必然没能得到外界猜测的所谓“垄断利益”;各大媒体为了违抗禁令,显然已经与有关部门交恶,但最终也未收复已经丧失的在地铁站内卖报的权利;至于广大读者的利益,后来基本就没被考虑在内,之前能够在地铁站内买报的便利,也被无情剥夺了;另外,原先卖报的临时工作人员,也不得不面对失业;而首都地铁读报文化的培育,此时更无足轻重了。唯一得利的,或许是地铁站外那些报刊亭,他们的报纸销量,应当会有所增加。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多败俱伤”的局面?笔者认为,关键问题是有关部门对待“恶政”的态度仍然不够端正,“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的理念仍然没能树立。笔者完全理解《京华时报》等媒体的无奈,但不能同意其评论中所说的,北京有关方面“终究走上了顺应民意的轨道,终究回到了秉公用权的轨道,终究认同并尊重地铁文化的存在,终究为日后地铁站内售报努力创造条件,展现了作为首善之区的胸襟气度”。笔者认为,真正展现胸襟和气度的决定,应当是承认禁报的错误,恢复和规范地铁站内的卖报行为,还乘客在“地下”自由买报读报的权利。
所以,北京禁报令的调整,看上去很美,但终究不过是有关部门给饥渴的北京媒体喝了一口“刷锅水”,确实解了口水仗,但品尝起来,恐怕并不是滋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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