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湖州一安置房小区使用仅一年,就有多栋楼房框架梁和墙体开裂,而设计方、开发商均称开裂是此类建筑的“通病”,不影响结构安全。(1月25日青年时报)
安置房,顾名思义,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对被征地和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对被拆迁户的一种权益补偿和保障。新闻里提及的安置房,是在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统一开发征地时所建,按照较低价格卖给被拆迁户的。只不过,这更低的价格,是否就意味着更低的质量,是否就能够为此类建筑存在“通病”开脱呢?
当然不能。依笔者看,有“通病”的不是安置房,而是开发商。患上“坑人综合症”的无良开发商,自然也就认为安置房开裂是理所当然的了,他只是不幸说了句“大实话”。
征地、拆迁、开发、建设,这块蛋糕不可谓不大,里面的油水也不可谓不多。但是在一些“大腹便便”的开发商眼里,这巴掌大点的蛋糕,还不够当点心的。不够吃怎么办?取之于民呗。于是拆迁的时候,拼命压低补偿,劝得动的先劝走,劝不动的就赶走,甚至还有出动黑社会的;补偿的时候,能拖延就拖延,三年两年让拆迁户流落街头的事情比比皆是;该造安置房回迁房了,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钢材能省一根是一根,利润就是从指缝里抠出来的;至于房屋间距、装修入住、物业设施、绿化配套这些则统统不考虑了,所以安置房往往建得密密麻麻,户型奇差,物业缺失,纠纷不断。
这样一看,安置房有个框架梁和墙体开裂的“小毛病”,绝对是我们小老百姓少见多怪了,所以开发商才敢大言不惭,称此为“通病”。只不过,要是允许这样的“通病”存在,有关部门的管理恐怕也病得不轻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正因为有关部门“卧病在床”,不闻窗外事,开发商才有这么大的胆子。据称,出问题的小区一直被誉为“农民公寓化安置的示范和精品工程”,应当是当地有关部门引以为豪的“政绩工程”。至于这个“精品”是怎么评出来的,恐怕政府和开发商心里最清楚——你需要政绩,我需要利益,两者怎不一拍即合,弄点猫腻呢。
所以,笔者认为,不仅要好好查查当地安置房是否真的存在开发商所称的“通病”,确保老百姓的住房安全。更要替一些开发商和相关责任部门诊断诊断,别让有些已经病入膏肓的人尸位素餐才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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