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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杰:官员口廉不如心廉

发布时间: 2010-08-08 14: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重庆市落马女局长口是心非,台上廉政台下贪污”,这是近年来重庆市发生的一件事。当事人罗姝俐任涪陵区农机局局长时,台上讲廉政台下贪公款,将十万元公款“送”副区长,官场腐败窝案串案不容忽视(详见2008-09-01 19:47京华网)
  此事并非重庆市独有。远的不提,就说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国廉政文化网上一则廉政故事:送礼奇遇中,就涉及一个为保“乌纱帽”,乘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周中秋同志爱子生日之际,送1000元钱,附言上书:我愿再接再厉,争创省内先进,为领导增光的工商局长。类似媒体曾经报道过的清风吹来“廉”花香的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遭遇过相同的尴尬事件还真不少。
  那些信奉“口廉胜于心廉”的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可能会想:“口廉”等同于“口碑”,“ 石碑” 等同于“心碑”。于是乎,热衷于投资创立廉政文化标志、搭建廉政文化景观,廉章、廉缸、廉山、廉石、廉池、廉政诗词、廉政警示语等,几乎占据机关所有的内外墙壁,更有甚者天天让干部职工一起高唱廉政歌曲,仿佛只有这样尊廉崇洁的廉政意识才能入耳、入脑、入心。
  如此看来,重庆市落马女局长口是心非,台上廉政台下贪污就不足为奇了。
  的确,持“口廉”等同于“口碑”,“ 石碑” 等同于“心碑”观点的仕途之人,古已有之。清朝光绪年间,某县知县王国宾即贪婪又凶残,士庶切齿。而他又无自知之明,常以君子自诩。某年除夕,他为表白自己的清廉、公正,在门口贴一幅春联:爱民若子,执法如山。不久,有人在每一句下面各添了一行字:爱民若子,金子、银子,皆吾子也;执法如山,钱山、靠山,其为山乎?如此于国于民均无利,荒唐可笑的事情,为何古往今来屡屡发生呢?这恐怕应该从我们的社会、行政、法治管理体制中找原因。
  从个人层面看,“口是心非”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对从形式和内容上丰富廉政文化内涵的冷漠。尽管一些单位的“廉政牌”、“廉政墙”、“廉政碑”等等,使广大单位干部职工能够进门思廉、抬头望廉、外出讲廉,可是未必能让大家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原因很简单,这些单位廉政建设达到了外化于形,而没有达到内化于心。
  从管理层面看,“口是心非”暴露了现有廉政制度执行中的不力。无论是对今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禁止,五十二条不准条款,还是落实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大多数地方的考核只是停留在外在形式上,从“文件”转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领导”走向“大众”,而对于那些踩“红线”者查处力度及媒体曝光频率都不是很强。
  这些都导致那些口是心非“落马者”内心世界认为当焦裕禄、孔繁森等英雄模范人物,心系民瘼,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干部不值得,写廉政文、开廉政会、讲廉政事是给老百姓听的,搭建廉政文化建设平台是给老百姓看的。从而产生抓好形式上的廉政建设工作,就等同于做到了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其实,“天地之间有杆秤,秤砣就是老百姓。”对于我们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而言,要从上面的正反事例之中,明白“口廉不如心廉”的道理,珍惜自己的职业,要主动从外在形式的廉政警句中,领悟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一股清泉,照亮自己灵魂,荡涤自己情操。更要自觉从内心树立起“一言一行,决不玷污红色的盾牌;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唯如此,我们方可在用心、用感情、用灵魂铸就起“心廉之碑”,工商行政管理的丰功伟绩,也会随之永远矗立在人们心上,永远载入史册,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俊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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