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浩等公司茶油产品被查出致癌物超标,但政府与企业选择了秘密召回,消费者至今茫然无知,召回效果存疑。(8月30日 人民网)
引用报道中所述,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质监局早在今年3月即获悉部分茶油企业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企业也在内部自查中发现致癌物“苯并芘”严重超标。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国家质监总局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也要求:“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然而,当地政府和企业却采取了秘密召回的应对措施,全然不顾国家法律,视消费者生命安全于无物。性质之恶劣,不堪赘述。
如果说,只是企业故意隐瞒,追究起来,政府部门顶多也就落个监管不力的指责。可事实却是,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玩起了“合体“,公然挑衅法律,对消费者隐瞒产品致癌物超标的实情。企业违法,至少我们可以举报;政府部门违法,老百姓则有苦难言。而一旦企业和政府合伙起来违法,老百姓就恐怕就只有流着血干瞪眼了。毕竟,权力不畏民。在如今的现状下,公众被赋予的监督权相当有限,权力的自我监督体系又极易腐化,没有“内忧外患”,“权力”已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世“,骑在了生父生母头上,又何来“畏民”之说?
在长达5个月的秘密召回期里,老百姓仍然毫不知情地在使用含有强致癌物的茶油。从决定采取秘密召回,到如今面对媒体,在当地权利部门的身上,我们俨然看不到对于民众的半点敬畏,更感受不到丝毫的愧疚。用来搪塞公众的,也仅仅只是一句“不公开是维护社会稳定”。这看似正常的理由,不仅是对公众合法知情权的恶意抹杀,更是对民众生命健康的蓄意谋害。缺乏对公众的最基本的敬畏,权力部门可以与企业“抱团违法”,更可以利用手中的评判资格,给自己的违法行为贴上“名正言顺”的标签,而民众则始终站在受害的一方。
显然,在某些权利部门眼里,与一个年产值11亿元、在湖南各地有多处生产基地、并被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油水企业”相比,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并不重要。更何况,即便秘密召回的丑闻暴露,公众又能如何呢?还是应了那句话,权力不畏民,“权”“利”不为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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