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于近日正式开庭审理一桩“疑为李白后人提起的摊分祖宅拆迁补偿费案件”。李氏家族先祖李均泰自称为李白后人,他留下的一处百年老宅面临拆迁,其补偿款在600万元左右。这笔“巨额拆迁补偿款”引发了一场家族内部的争夺。该案件有70多名当事人,是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历史上人数最多、跨越年代最久的房产继承案。( 2010年05月14日 北京晚报)
与此相对,昨日上午,广汕路中新路段拆迁工作拆迁户表示拆迁工作充分考虑了拆迁户的利益,大家都很支持镇政府的“和谐拆迁”。到目前为止,中新203户拆迁户中,已签订协议的有197户,预计本周内可全面完成协议签订工作,12月初可全面完成拆除工作。(中新“和谐拆迁”受群众支持来源: 增城日报)
“拆迁户=拆迁富”这句话,不知起于何时、何地、何口竟然风行起来,演绎出一曲又一曲闹剧。“出了这么多事儿怪谁?一是自身素质,二是制度缺陷,两者互为因果,各打五十大板。除了要提高拆迁农民的自身素质,你得用制度来约束他。说穿了就一句话,政府部门要提升执政能力,你的政策得让这个社会协调发展。”周孝正(教授、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对这种“拆迁户=拆迁富”现象做出了精辟的注解。
同样,都是在一个国家及社会体制下,中新“和谐拆迁”却受群众支持。
细究起来,“和谐拆迁”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如“抓好群众宣传发动、群众选定补偿方式、群众选举村民监督、群众选择评估机构”, 积极动员拆迁户参与到拆迁工作中;在深入贯彻国家拆迁政策的同时,“实施阳光拆迁、进行上限补偿、重奖主动拆迁者、不放弃强制拆迁”,通过“政策给够、道理讲清、后顾之忧解除” ,扭转了“闹而优则胜”的拆迁环境,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
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拆迁方,工作缺乏细腻、方案缺乏缜密、方式过于武断,加之个别有关部门及拆迁方或有背景被拆迁户或难缠户双方私欲作怪,一方“欲盖弥彰”,一方“无理取闹”,双方在相互利益博弈之中,将国家现金补偿等作为交易,造成“拆迁户=拆迁富”的事实。相反,一些善良、老实的被拆迁户在现金补偿、办理农转非人员失业养老保险、发给创业补助金和生活补助费、住房补偿、门市补偿等方面没有到位,被克扣或其他侵占的利益被这些少数人攫取。所以,“拆迁户=拆迁富”这句话虽有悖现实,但是风靡一时也并不为过。
两个一正一反实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双方去掉“私欲”,以心换心的坦城,以情交情的真挚,服务周到的热心,对待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真诚实意、光明坦荡。那么,就一定可以达到“拆迁户”不等于“拆迁富”的目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