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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春华:追究“小三”的法律责任是法律的一次进步

发布时间: 2010-11-09 15:0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日前于海口举行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婚姻法学专家透露:“小三”有望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理论上说,中国目前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在法律明文规定对"小三"追求刑事责任之前,小三在钻法律的空子,破坏他人家庭的道德谴责已经无法唤起她们的良知,她们拉拢官员,引发腐败.如果没有一个实质性的警示,她们只会在法律的底线之外日益活跃和猖獗. 在道德制约力不足的情况下,对她们追究责任,无疑是对法律漏洞的一次补充.
  一个巴掌拍不响,就像行贿与受贿一样,我们对受贿者的惩罚总是更为严厉,因为受贿者往往担负着更加特殊的社会角色, 同理,我们若一味地对包二奶的人追究,而忽视了"二奶"一方,这实际缩小了法律的触角, 让二奶永远逍遥法外,最终无法追根溯源.
  我们经常反腐,然而,腐败依然艰巨,所以,从官员本身之外的侧面去寻找突破口,就能双管齐下,从外围的因素上去寻找更多的路径来预防腐败.这无疑对过去我们那种只是一味地质疑官员本身的原因和素养的反腐模式是一次有力的改进和补充,他延伸了法律的触角,使立法的精神更为科学和客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汪春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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