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一座移民城市,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其开明开放的发展姿态给民众留下颇佳的印象。可最近,当地将“治安高危人员”清除出城市的做法,却引发了公众的某些非议和想象。
事情的缘起,是因为大运会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治安管理也步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向外界展示一个和谐安定的深圳,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圳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据当地警方宣扬:在50万“红袖章”的巡逻下,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震慑”出深圳。(据4月11日《南方都市报》)
盛世广开盛会,迎接四海宾朋,提升国家形象,宣扬城市魅力,本无可厚非。但如此花大力气地清除治安高危人群,这样的城市管理洁癖未免让人产生某些不好的联想。可将深圳此举放到大环境下去审视,此举也并无特别之处,更像是城市管理者的常规手法。哪个城市举办盛会不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挖马路、控车流、停施工、红袖章、志愿者甚至菜刀实名制……一场场“全民总动员”,目的无非是为了让外界看到城市最光鲜的一面。
但这样的常规手段放到以包容著称的深圳,不免让公众产生某些不好的联想。良好的治安环境不但是大运会所需,更是民生所期,从动机上而言,并无偏颇之处。但从行政手法上而言,以“清除”的手段、以“一刀切”的方式驱逐“治安高危人员”,则是行政乱作为甚至懒政的表现。并且,所谓“治安高危人员”,也是权力对公民的某种“有罪推定”,让这于法理而言,无疑背离了依法行政的宗旨,更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一座城市品质的塑造,不能仅仅靠城市管理者的洁癖习性来实现,更需要以包容的心态来提升自身的净化功能。这种自我净化能力不但体现在行政和法制的有效治理上,更体现在市民素质的提高、文化氛围的形成上。良好的城市氛围,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简单粗暴、外科手术式的“清除”,而是依靠全面的自我调养;对“治安高危人员”不能采取驱逐的措施,改造才是治本之策。
城市管理者的这种洁癖,以及急功近利的作风,深圳显然不是特例。只不过,这样的做法放到深圳这样一个以包容形象示人的城市,显然更具标本意义。城市的净化,体现的应该是制度和文化的良性循环,而以洁癖的习性简单粗暴地驱逐“治安高危人员”,不但有伤城市包容的可贵品质,更是伤害了权力的品质,对公民的“有罪推定”也是法治社会的创伤。
大运会开幕在即,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也是客观所需,但这种外科手术式的“治安高危人员”大清除,换来的是短暂的虚荣,可牺牲的却是城市的品质和社会的公正,未免得不偿失。大运会终将要谢幕,但是深圳的发展却还很长远。并且,在向外界展示形象的时候,我们还应该摈弃某种自卑心理,并达成一种共识:我们向世界展示的应该是个常态的社会、包容的生态,而不是靠驱逐“治安高危人员”伪饰而来的“乌托邦”。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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