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白云区日前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全区性会议,指定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由他人代会,不得提前退场,不得无故缺席。(《贵州都市报》4月14日报道)
关于纪律,俄国哲学家赫尔岑曾有过这样的论述: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时代,纪律就如同支撑人民行驶权利、享受自由的柱子,没有明晰的纪律约束,再宏伟的大厦,也将“溃不成军”。但是,光规定纪律还不够,如果没有对纪律约束的对象进行科学设计,那么,这样的规定也就好似“无土之木、无水之源”了。曾有论者指出:“几乎是任何一项制度设计,都将人性恶作为设定前提。”笔者虽不敢苟同他的意见,但面对任何一项制度设计,我们是否更应该反思它存在是否合理?还有没有可以改进的更好办法?否则,这既会加大了制度本身的实施成本,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制度存废之辩。
纵观白云区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的初衷,我们可以读出以下两点引申含义:其一,该区以前存在着代人开会、无故缺席等不良现象;其二,该区以前可能存在对这些现象惩处不严的情况。然而,在笔者看来,即使管理办法再完善、纪律规定再严明,如果没有对管理办法规束的对象进行科学设计,那么,这些规定实施起来必定“疲软无力”。
事实上,重视会议质量才是解决会议纪律涣散的根源所在,并且这已逐渐成为许多单位的共识。如果一位公务员整天忙于无休止的会议中,而当他开完会才发现大多数是可开可不开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影响他下次参加会议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工作时间若被会议所占,还会影响他行使自身工作职能的时间分配。此外,即使有些会必须开,也是时间冗长,领导讲话一致排开,个个重复着 “先前的故事”,会议价值日趋势微。
综上,要解决会议纪律涣散的问题,还必须改良会议方式、精简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比如现代网络就是一个很好的议政开会方式。如果能从这些方面着手,从根本上改变公务员“惧会”的惯常思维,或许这些,远比一纸管理办法有效得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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