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管爱人民”,最近不少北京市民发现在公交车站的灯箱广告和公交车上时常可以看到印着这七个大字的城管公益广告。目前在北京的公交车站和公交车厢甚至是地铁里都能够看到印有北京城管最新服务理念“人民城管爱人民”的公益广告。(6月3日《北京青年报》)
一些市民说看到这个公益广告觉得北京城管开始从更深的角度思考城市管理的问题了,观念已经从单纯的执法转变到了从群众角度看问题。另一些市民则表示,这句话内涵深刻,作为公益广告广而告之更是对北京城管工作的一种鞭策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做得好才能真正对得起这句话。
1997年为了节约执法成本,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
城管发展到今天,已然成为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如今,一系列的城管百态,已经使百姓对城管的信任度、好感度大打折扣。面对城管的暴力执法,不禁令人会问,城管来管我们,可谁来管城管呢?
北京城管的做法无疑是值得我们肯定与嘉许的。从自身服务理念、城市管理观念的改变,北京城管逐渐理清了“我为人民管城市”的服务目标和“人民城管爱人民”的服务宗旨。通过公益广告的形式将这一理念传达给公众成了城管和市民沟通的一种新方式。这种通过公益广告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自身的执法过程和工作是行政公开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可以拉近城管与公众的距离,建立新的宣传渠道和和谐的沟通关系。
城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本身就是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倾听民声,为百姓做实事。在许多城市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已经有损了公众对城管的印象,疏远了二者的距离。各大城市应该学习北京城管的城市管理理念,通过城管进社区、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市民走进城管,了解城管,来赢得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当然,打出公益广告不应该成为城管的一场秀,城管应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服务理念的转变,想要蒙混过关、愚弄百姓是不可能的,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打出公益广告应该只是城管转变的第一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