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级别越高的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司局级和县处级的公职人员超过半数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2月21日中国网)
部分高官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看起来这些人已经意识到我国在某些方面不如外国。能意识到不足也是一件好事,知耻而后勇,这些高官还须在警醒后自强不息、奋发有为。
如此大比例的高官能在子女取得外国国籍上达成共识,和近年来诸多高官成为“裸官”,大有认识和实践遥相呼应的气势。根据以往反腐案例看,裸官之所以把家属搞成外国籍,最大的目的就是将不义之财转移,一旦东窗事发,单身更容易找个机会外逃。以赖昌星被引渡回来为标志,安全无忧的外逃已经成为历史。
人这一辈子,天伦之乐是一种享受。某些高官把家属都送到国外,家属幸福了,却委屈了自己,看起来更像我们常说的“舍己为人”的雷锋精神。但实际上,让裸官真正留恋在国内的不是那种民族情结,而是权力给他们带来的各种贿赂,包括金钱、物质、性等等。部分裸官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减少了家属监督的麻烦,可以堂而皇之地将二奶、小三等领到家中。
现在高官让家属移居海外,政治目的已经变得相对较小,实际效果基本就是能让家属在国外接受良好的教育,分享国外的政治民主、社会保障。由此看来,这些高官已经很清楚,在政治、社会保障、教育等多方面,我们和一些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出现这些差距,尽管有历史和现实原因,但这些裸官对党信得不实、信得不真,平时没热情,工作乏动力,遇事没办法,最终没效果,也是我国和一些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差距的重要原因。
现实中,我们的社会就是由这些裸官来管理,让他们的孩子去外国发展,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起码减少了高官子女腐败,净化了部分官场风气。裸官们看到自己管理社会的不足,完全可以通过在外国的家属学习外来先进经验。尽管不能兼及天下,起码也要独善其身,就应该积极反思原因,查找在管辖范围的不足,认真整改,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营造一个好的氛围。
裸官为官固然需要法律制度的监管,但是,民众还是期待那些良知未泯的裸官能振奋精神,见贤思齐,在其位谋其政,在管辖范围内能做的更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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