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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须冷静看待福建男同性恋结婚

发布时间: 2012-10-18 11:05:5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进入电子报

  10月2日,福建省宁德柘荣,一对男同性恋在这个小县城里举行婚礼,轰动全城。“迎亲”队伍近千人,一度造成交通拥堵。婚礼在一间小酒店里举行,来自广西、重庆等地的20多位网友都赶来共同见证。婚礼主角的姐姐寄语弟弟:好好生活,平静过完这一生。(21CN 10月17日)
  早些年看同性恋,都是外国的一些人,接受几千年传统教育的人们往往不能接受。此次福建男同性恋结婚,更是让国人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必须冷静看待男同性恋结婚这事情。
  早在2012年8月10日,昆明就有男同性恋咨询结婚事项,而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同性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福建此次结婚的男同性恋,显然也无法满足婚姻法的需求条件。
  尽管同性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合法化,而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欲说还休的话题。不管我们面对还是不愿意面对,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有同性恋取向的人与日俱增。百度输入“同性恋”,能找到87,400,000个;而输入“同志”,则能找到100,000,000个。这两个数字,足以说明我国对于同性恋的关注度,以及同性恋在社会上的数量。
  虽说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尚且不保护同性恋婚姻,但不代表社会对同性恋不关注。近年来,在我国的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同性恋的活动场所。早在2004年,昆明市健康教育所与英国欧洲前景集团合作实施同性恋艾滋病预防项目——“春雨项目”,旨在利用大众传播手段,以培训、联谊活动等方式对同性恋人群开展预防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还专门设置了“健康康亭”(春雨茶室),供同性恋者参加,前往了解、咨询、娱乐。
  在200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同性恋名誉权案件的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接受”的判词,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第一次为同性恋“平反”。中国社会学家李银河曾经两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签名而失败。2010年初,广东省代表朱列玉律师建议广东省在全国率先为同性伴侣进行登记,但没有被采纳。
  福建男同性恋结婚,得到了如此多的祝福,也能折射出社会的一种认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同性恋作为一个社会形态的存在,有其存在的理由,急需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只有认可了,才能更好的处理因此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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