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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地沟油犯罪可判死刑释放的啥信号

发布时间: 2012-02-24 10:1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2月24日西安日报)
  三部门发出的严惩“地沟油”犯罪的通知,对“地沟油”犯罪行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给出了明确的界定,而界定更体现民意,彰显了政府对整治食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地沟油”事件是一个非常的热点和焦点,实事求是的讲,最近几年还没有一个问题能像“地沟油”这样受人关注,而且具有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持续时间长等特点。之所以能有这样高的关注度,主要原因还是“地沟油”涉及的是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影响的是全国民众的身体健康。
  在“地沟油”被关注的同时,是民众对监管部门治理不力和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的质疑,而此次三部门坚决支持“地沟油”犯罪可判死刑,无疑是给民众的一个回应。而同时,也是给那些屡禁不止的“地沟油”制造者、销售者一个提醒,一场全国性强有力的“地沟油”整治行动马上开始。如果本人推测不错,近期就会有“地沟油”犯罪被判死刑的经典案例出现。
  “地沟油”的制造和销售者之所以如此猖狂,主要是行业的高暴利和违法低处罚分不开的。“地沟油”犯罪可判死刑,一下子将犯罪成本提高到了极限,使犯罪分子达到了无法接受的地步,总不能因为钱而不要命,势必让一些人在“地沟油”面前望而止步,从而保护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健康。
  “地沟油”犯罪能判死刑,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亮明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决心。从“地沟油”犯罪开始,以后所有的“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都可以参照判死刑,这无疑对全国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给民众身体健康又上了一把锁。
  总之,“地沟油”犯罪可判死刑,在中国无论是法律史,还是食品安全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依法治国,增进民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也具有较强的强制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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