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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监管者,别为失职找借口

发布时间: 2012-03-08 14:4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两会期间,农业部副部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长高鸿宾对记者说,不赞成媒体对“致癌牛奶”等问题食品过度炒作。针对去年年底蒙牛乳业公司某一批次纯牛奶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M1超标一事,高鸿宾表示,该批牛奶只有一个批次发现了问题,但此事的传播“弄得太严重了”。 “你说吃了致癌,它得吃几吨、吃几年才致癌啊?” (2012年3月8日《中国青年报》)
  高鸿宾副部长此言一出,立刻引来骂声一片!为何?高官吃特供,才会对老百姓的食品漠不关心!为何,自己工作有错误,去拿着放大镜找别人的瑕疵!为何?人命大如天,监管失职还不愿被监督!
  被人们诟病的特供其实是不安全食品的源头。如果没有特供,高官和人民群众一样吃市场上流通的食品,就有很多人要为高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负责、把关了。如果高官知道纯牛奶中的黄曲霉素超标会致癌,是绝对不会喝的!知道“健美猪”、“染色馒头”、 “地沟油”、“金黄色葡萄球菌水饺”走上自己的餐桌,也绝对不会吃的!也没有人敢说“得吃几吨、吃几年才致癌”奉劝领导吃下去!如果高官不小心吃下去,引起身体不适或知道吃进去的东西会致癌,估计一定会追究监管失职者的责任!一定会责问,“为什么不让我知道!”如此,高鸿宾之流的监管者也就不敢说媒体过度炒作了。
  因为没有特供,有些监管者又不愿意对食品安全尽职尽责,人民群众就迫切需要食品安全的知情权。这时,媒体就担当起了重任!三聚氰胺牛奶、染色馒头、瘦肉精火腿肠、苏丹红咸蛋、地沟油、避孕药鱼等有害食品生产流程、流通环节、危害后果,媒体都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无畏的勇气揭露事件真相,以强烈的责任心,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际上,媒体每一次有良知的报道,都促成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某个问题的解决,甚至是推动了相关行业的成熟,这是媒体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表现,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任的体现。为此,有些记者甚至被谩骂、被威胁、被殴打,监管者为什么不仅不表示感谢,还要责怪媒体炒作呢?
  或许,向网友猜疑的那样:媒体的敬业,反衬出监管者的失职、渎职,才会使他们恼羞成怒、坐立不安!否则,按照高鸿宾副部长言语的逻辑,毒性不强的农药一瓶盖喝不死人,每天人人可以喝一下?假烟没个三五年吸不死人,每天人人可以吸一包?假衣服穿一辈子也死不了人,每天人人可以穿一身?凡是当时死不了人的假东西,都不用监管,媒体也不能报道?那么,演绎一下,说不死人的谣言,也不应该对谣言者进行拘役吧?否则,自己监管的领域出了问题,不是先从自身查找问题,而是责怪别人多管闲事?退一步说,即便是炒作,媒体为什么会炒作?因为出了问题才会被炒作!如果没出一点问题,媒体拿什么炒作?监管者首先要做的不是责怪别人抓你的问题,而是应该反思你监管的领域为什么出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事事都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监管失职的情况下,媒体更应担负起社会责任,坚持新闻监督,坚决揭露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坚决曝光失职、渎职的监管官员!通过舆论监督,使危害人民的食品制造商倾家荡产,使失职、渎职的监管官员被追究刑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新月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李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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