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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盛:节能住宅为什么不“省钱”反“费钱”?

发布时间: 2012-03-23 10:5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节能住宅具有更好的保温性,在北方冬季采暖期间,可节约大量采暖费用,同时又可以减少燃煤、燃油的污染排放。在经济上和环保上都具有极高的价值。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北方住宅节能改造资金17亿元,用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上之前预拨的36亿元,2012年拨付资金达53亿元。据悉,从2007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累计下拨资金180亿元。(人民日报)
  北方百姓听到这个消息,本应该高兴。但实际上,居住节能住宅的北方百姓在经济上并没有受益。
  相比普通住宅,节能住宅成本要高出很多,导致房屋最终售价也比较高,但通过每年采暖费用的降低,使用一定年限后,总体费用会低于普通住宅。
  现行的采暖费用,绝大多数都是按面积收费。每平方米的收费价格由各地区政府部门统一测算并公布,业主按房屋面积交费。也就是说,业主每年交的采暖费,只与房屋面积有关,与是不是节能住宅根本无关。无论你家的房屋一冬天实际消耗了多少燃煤,交的钱都是一样的。“节能”的受益者,只有供热公司。
  而节能住宅比普通住宅高出的建设成本,即在房屋售价上高出的部分,全都由业主承担了。开发商和供热公司都不需要承担。这就导致北方百姓对节能住宅热情完全来自于环保意识。在高房价已经令百姓不堪忍受的今天,真正愿意付出更多的血汗钱来购买只环保不省钱的节能住宅的人,又能有多少呢?
  既然百姓不愿意花高价钱买节能住宅,开发商当然也不会去建设,毕竟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要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的,这一点,没有必要指责开发商。
  解决的办法部分城市已经在实行,就是实行“分户计量”,“按流量计费”。但这仅在少数城市的少数住宅中实行,远没有推广。在多数省市,热衷的节能改造内容,仅停留在“分户计量”。这样做的热情的在于“分户计量”改造后,供热公司对不交取暖费的用户可单户停止供热,从而保证交费用户的正当权益,减少交费用户的投诉、上访,更能减少因对不交费用户也要供热给供热公司造成的损失。
  推广节能住宅,无疑是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也是国家和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在这方面的投资越多,百姓越高兴。但是,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有足够的热情主动、自觉地参与到环保中来,还需要科学的管理机制,才能让投入的每一分钱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这正是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需要做的,也是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银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银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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