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视3月26、27日连续两天播出了《东方直播室——人与动物,究竟是谁伤害了谁?》的演播室专题访谈节目。马戏团这样一个特殊产业,究竟是否徘徊在人类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对于这样一个命题,在节目结束之后仍引发大家的深思。
节目中有着一个拥有祖辈马戏历史、但如今却经营困难的马戏团组织成员,几位动物保护专家、作家、社会评论家和百位在线网友。首度同台,他们便直面这样一个长期存在、却从未受到过重视的话题。那么马戏团究竟是否对动物存在虐待性训练、是否违法呢?对于马戏团来说,对于动物的训练,一些让它们懂得条件反射的训练方式,例如“铁钩挂耳”(用铁钩拴住动物耳朵以免动物逃失)似乎是必要而且理所当然的,因为这种方式祖辈传下来,并且行之有效,尽管不够“动物道”,但这是他们的唯一谋生之道;但是对于动物学家、动物保护学家来说,这些方式正如一种无形而可怕的威胁,对于动物来说是一种不得不屈服的条件反射。的确,一如歹徒挟持人质但不伤害人质,过程中尽管无伤人质毫发,但是又该怎么定性这样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是否人道呢?
这样一种训练动物的方式,其实并不是个体行为。马戏行业普遍存在这样的通病,只是有些训练方式过于残忍,最终曝光在大众视野之下,并得到关注。早在2009年,媒体就曾曝光美国林林兄弟与巴纳姆贝利马戏团(Ringling Bros' Barnum and Bailey Circus)前驯兽员萨米·哈德克团队用残忍方式训练马戏团幼象的相关资料。哈德克临终前授权善待动物者组织PETA使用他拍摄的照片,以减他的愧疚感。而此前,他已经在该马戏团工作了8年多,对于美国该行业的动物训练手段早已屡见不鲜。
而在中国,部分马戏团训练人员对于此种情况也心照不宣。近两年,亚洲动物基金工作人员在12个月中走访了中国13个自然公园和动物园,发现虐待动物的情况普遍存在。该基金的动物福利主任David Neale称,动物们在训练马戏时会遭到残酷打骂,结束公开表演后就被送到表演台后面观众看不到的地方,关进又脏又挤的混凝土建成的小暗房。进入搜索引擎,我们在许多媒体的报导下只能看见:大荧幕里人类对于动物温暖的关怀,在现实马戏团里,似乎从来未曾上演。
对于马戏团动物的保护,难道没有相关法律吗?而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否有相关针对马戏团体的条文?在马戏文化和人类道德、动物保护之间,究竟是否有可以肯定的平衡杠杆?不得不诉诸法律和人类道德。
2004年8月28日通过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二十二条提出: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也许到这里,很多马戏团体会说,驯养野生动物是获得国家批准并鼓励的,他们的所作所为并不违法,甚至是按法律条文来施行的。
但是他们却曲解了法律的愿意。他们忘了,早在1992年3月1日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就提出了相关总则,其中第三十一条提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举办出国展览等活动的经济收益,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起点是保护野生动物,终点也是保护野生动物,那么对于马戏团中出现的一些不以保护野生动物为目的的驯兽方式,是不是有违法律,是否不攻自破呢?
人们常常拿法律说事儿,但我们也必须同时拿道德说事儿。作家陈岚说,人的权利的争取,本质上是在一个强权社会中对弱势群体之权利的捍卫。的确,动物保护之道与人权争取之道,密不可分。一个对动物毫无怜悯的人,对人类中的弱者,也不会有恻隐之心。不知道用钢叉刺痛幼象的驯兽员们,平日里是否像哈德克一样,偶存忏悔之心呢?
无独有偶,在《东方直播室》之后,东方卫视播出了《骆新专访赵忠祥》。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活熊取胆”事件,与此次马戏团一役似乎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同样是徘徊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同样是人类产业与动物保护之间的博弈,也同样是人类利益与动物利益之间的斗争,令人触目惊心。但在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我们是否的确该反思:何必非要在法律与道德边缘进行取舍呢?人类是否可以逐步远离这些容易让世人所不齿的区域?造福人类的方式,是否也就那一种?不触碰法律,不代表可以触碰道德底线,而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到底该倾向于娜一方,相信这是大家知道,也是应该知道的设问。
赵忠祥在专访中说,至于“活熊取胆”是否真对人体有利,我们需要专家的意见。的确,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治愈相关疾病的,究竟是否只有或熊胆汁这一项,是否无可替代,这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而就在最近屡屡见诸报端的报导来看,熊胆替代药物,也不是无处可寻,而对国家日益发展的医学来说,也并不是难以研发,那么相关企业的自我辩论,也显得相当滑稽了。
前几天看到一幅图,几十年前的地球,和如今地球全貌的对比,沙漠化、浑浊化让地球外表如今变得已经不再那么湛蓝和剔透。我们在想,对于动物保护没有恻隐之心的人类,是否对于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有着保护之心呢?中国佛教倡导爱护生命放生、护生行菩萨道,保护动植物便是保护人类自己,所有法律也是建立在保护时间生命的基准之上,而人类的一切活动,是否也该遵循这个准则呢?如果再针对自己的活动是否合法来辩论,而抛弃道德的束缚,那么这个准则,是否也在你心底,荡起了不安呢?
如今的马戏,的确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贵的一项。只是在传承和发扬的过程中,我们少了一些疏漏。让驯兽过程徘徊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不如仔细探究,如何让马戏文化的每一个环节都变得合法化、道德化和美观化。马戏人才的确需要培养,但是马戏文化观念更需要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大过野生动物物种保护,这也的确是大家长期以来,需要思考的命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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