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2012年04月24日 世纪经济报道)
实施阶梯电价是直接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利民大事,老百姓一直在顾虑居民阶梯电价由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是不是在变相控制居民用电。也有人质疑说“用户在限量之外多支出的电费能不能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作为普通网民,笔者认为,实施阶梯电价增加的收入作何之用,国家应有清晰而明确的意见。否则,阶梯电价将成为变相让百姓口袋掏钱,补贴利益集团的权利之计。
其实,国家实施阶梯电价的初衷是让居民“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鼓励居民节能降耗,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应该说是一项利民之策,从节能降耗角度讲,是一件好事,值得倡导。但就现实而言,有人认为阶梯电价似乎成了某些利益部门获取专利的手段,导致只涨不降,没有回落措施。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百姓认为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因此,在一片“涨”声背后,阶梯电价又让不少低收入群体已经感到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
在笔者看来,目前高位上涨的油价、菜价等对老百姓来说已感到非常敏感,特别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他们对高位上涨的副食品价格、蔬菜价格都极为关注,都期盼国家能出台一些“稳控”惠民措施。无疑,对于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价而言,更是成为广大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普遍期望电价能够低一些,少一些花费。
当然,各地在制定具体方案时设定的阶电档次和电价标准不尽相同。譬如据媒体报道,按照目前已经公布的听证方案,上海的首档电量在260度以下,而青海则在60度以下,相差200度,这是目前很多声音质疑的话题。
如何让阶梯电价惠民?笔者建议各地在确定阶电档次和标准时应本着一省(县)一策原则,结合当地实地,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合理的、能让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阶电档次和电价标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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