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市(筹)”挂牌成立。尽管村支书李连成表示,建“市”只是一个符号,真实想法就是想让农民过上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但外界普遍将其解读为中国首个“村级市”,由此引发争议。(5月10日《都市晨报》)
在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序列中,能称得上“市”的,有县级市和地级市两级政府,而村委会是接受镇政府工作指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两者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而冠之为“西辛庄市”之名,实在是荒唐之举。
按照相关规定,即使是那些要改为县级市或地级市的,必须在搞好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严格考核人口数量、工业产值、公共设施等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不是信口开河,心血来潮,说改就改的。具体到这个西辛庄村,“想让农民过上城里人一样生活”的愿望是好的,但愿望再好,不能违背规定胡来。
纵然承认只是改个名称,但按照《地名管理条例》,不论作为行政区划名称,还是居民地名称,必须更名的,应当按照一定程序严格报批。但透过报道的白纸黑字,没有见到报批的只言片语。如此轻率和随意,无异于闹剧一幕。
挂牌成立“村级市”,说的是“争取在经济发展方面再提速,让村民享受到城市、甚至高于城市人的生活水平”,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因为这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难道有了这个“名称”,经济就必然再提速了?村民就必然比城里人富裕了?华西村至今还不过是个“村”,没有改什么“市”,谁能说它哪里比城市差?
说到底,这还是头脑中“贪大好大”的心理在作祟。这些年,这股风一直常刮不衰。全国总共660多个大中小城市,竟然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比肩纽约、伦敦那样的国际化大都市。一个欠发达的地级市,集资摊派也要建国际大机场。一个小小的西部穷镇,也要建面积1万平方米的街心大广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些人就耐不住寂寞,也不管法律允许不允许,客观条件具备不具备,拍脑袋决策,想当然行事,于是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之举也就应运而生了。
村委会是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不管怎样自我决策,都有一个底线不能超越,那就是法律法规。对于这样的“村级市”,有关部门应旗帜鲜明,坚决喊“不”叫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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