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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月亮:城市当以包容心对待流浪汉

发布时间: 2012-07-04 14:5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流浪汉睡桥下影响市容,广州有人浇筑水泥锥对付?近日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上引起热议。7月2日,记者巡城发现,广州白云、天河确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水泥锥,却没有单位出来认领。(7月4日《都市晨报》)
  透过报道的白纸黑字,我的眼前马上浮现这样的场景:一群流浪汉面对布满水泥锥的“家园”,悲从中来,欲哭无泪,这个到处是高楼大厦的城市哪里是俺们的立身之所?
  流浪汉作为我们社会的一分子,随着大量务工人员流入城市,理应享受城里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公共服务。虽然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愈来愈健全,公共服务愈来愈完善,但仍然达不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城市管理者,也不能把流浪汉一推了之,而是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安身之所。但现在却使出如此不人道的手段,折射的是这座城市的无情和冷漠。
  我们的社会,是由大大小小的阶层所构成,只有每一个阶层都能各得其所,其存在为社会所认可,其利益为其它阶层所尊重,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和谐。但在某些城市管理者看来,流浪汉衣不遮体,蓬头垢面,出入大街小巷,影响城市形象,于是一味采取“堵”的措施,以至于出现“天桥底筑水泥锥驱赶流浪汉”的咄咄怪事。这种生冷冷、硬邦邦的管理方式,赶走的是流浪汉的身,冰冷的是社会大众的心,这样的城市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吗?
  城市之大,不仅仅是高楼之大、街道之大、商场之大,更在于包容心之大、开放度之大,应有一颗比海洋还要宽阔的爱心容纳每一个投奔而来的人。不管这个人是学富五车、腰缠万贯的精英人士,还是贫无立锥之地的流浪汉。因为流浪汉虽无地位,但有尊严;虽没权势,但有人格;虽没金钱,但有诉求,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一员,理应受到起码的尊重,这不仅体现人文关怀之情,更是建设以人文本的现代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月亮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朱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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