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8·26”特别重大到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9日下午在延安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痛心地说,我们这些年光特别重大事故已经查了150起左右,每一起事故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但没有人好好重视、好好落实,所以下次发生的事故还是这些原因,下次提的建议还是这些话,只不过是把词前后顺序颠倒颠倒。这反映了在这方面已经是恶性循环,所以我们不能说不痛心。我希望这起事故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议。(据2012年8月30日 中国广播网)
尽管“8·26”事故是驾驶员违法导致,应当严肃追究违法司机的责任,但是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难咎其责,不容小觑。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应始于扎扎实实的“原因上下找,问题两头改”,即把原因“一头找”变成“上下共同找”,把问题“一头改”变成“各级一起改”。相关部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解剖自身,深刻反思工作,决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
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表明:对于短时期内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要从方法上找原因;对于大面积出现的问题,要从体制上找原因;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整改措施不落实,“令箭”变成了“鸡毛”,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之所以形成恶性循环,制度措施虚设,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才是真正的“元凶”。
现实的问题是:一旦事故发生后,各级都千方百计地做“摘清”自己的工作,总是把“下头”当成“的”,把自己当成“矢”,很少“射”自己一“箭”,“将”自己一“军”,只是将责任一股脑地推到肇事司机或者管理单位的身上,就问题谈问题,就事故解决事故,生怕牵扯到自己,查下不查上,惩下不惩上,责下严,责己宽,说一套,做一套,耍嘴上功夫,结果遗下更大的事故隐患。而且,一方出事,其他单位和个人只是当成坏事传、笑话讲,并不是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警钟常鸣,防微杜渐,结果在沾沾自喜的侥幸中酿成大事。
凭心而论,“8·26”事故的发生,虽然是驾驶员违法导致,但同时也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老隐患”仍然存在。比如,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力。没有积极创造条件,强制性地约束在凌晨2时至5时将长途客车停止运行,做接驳运输;比如,部分运输企业GPS监控没有发挥有效作用。“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成为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重发展、重速度、重扩张、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显然,“上头”的问题也很严重,政府和监管部门逃脱不掉责任干系。
从上述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中不难发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与原因“一头找”,问题“一头改”有直接的关系。“8·26”事故告诉我们,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不能正确认识自自的问题,比司机违法运输更可怕。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这是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
说实在的,原因上下找,问题两头改,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不容易。如果没有“夙夜在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如果没有充分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如果没有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如果没有打掉“官气”自以为非的求实态度,如果没有一种晓非夜改、自我完善的强烈愿望,注定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
从“上头”除隐患比在“下头”堵事故更重要。因此,在严厉查处“8·26”事故中,一定认真贯彻“原因上下找,问题两头改”的原则,不仅要紧盯车辆和司机,还要盯一盯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从“上头”铲除事故隐患。不但要把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摆进去,还要认真解剖自己,深刻反思工作,改进思维方法和工作作风。这样解决问题,就会反过来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整顿的质量,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事故必将降下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