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上,丁先生到南京中央路河路道附近一银行自助区存款,因操作失误,一万元被机器吞了,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可他心里不踏实,报警求助也无果,便想出一招,换个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9月9日《扬子晚报》)
报告存款被吞,借故拖延,报告多吐钱款,立马赶到,一“吞”一“吐”之间,看出银行“变脸”有术,诚如一则讽刺小品,让观者忍俊不禁。
虽然银行自有解释,表示两天后处理,被吞钱款也是安全的,但站在储户角度看,钱款离身,又没凭没据,对意外吞款如何处置,自动存取款机器旁连个“安民告示”都没有,心里当然不踏实,无奈之下只得发挥草根智慧,报起假案,但愿这次银行能多加自我反省,别去追究报假案储户的什么法律责任。
从这起假案看出,规则和流程都由银行制定,解释权也掌握在银行手里,而银行又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根本没有与储户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更没有考虑储户的利益。吞款后两天才处理,当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此间,反映了储户和银行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而类似生硬傲慢的霸王条款银行还有很多,诸如“离柜概不负责”、多领钱款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等等,都让人看到银行与储户之间地位的严重不平等。本来银行与储户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双方是具有相等权利与义务的民事主体,但由于银行的身份和现状,储户可选择的银行就那么几家,导致银行“店大欺客”,储户的权利经常旁落。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储户并不都是忍气吞声做“小媳妇”,这次丁先生就设法“钓”来银行工作人员,虽然这一做法并不正派,有点耍小伎俩的意味,通过他报的假警,也倒逼银行改变既定规则,提升服务水平。解决吞款最好的办法不在于银行“变脸”,而是于“变心”和“换位”,通过银行的用心服务,站在储户角度换位思考,出现吞钱时,能提供即时服务,随时解决,如果限于人手,难以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起码要在存取款机器上设置程序,如果存款被吞,可以随机出来一个记录凭条,储户手中握有凭证,也不至太过着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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