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常州一位居民反映,武进雪堰镇太滆村有一处1000多平方米的违建,政府部门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违建却继续在施工。他还说,违建的主人是赵根大,就是当年曾在台湾景点上刻字的那位。对此,当地镇政府表示,已责令违建主人赵根大自行整改。(11月5日《现代快报》)
在台湾景点刻字的“中国常州赵根大”,曾经名噪一时,最后以道歉收场。按理说,“刻字事件”之后,舆论聚焦赵根大,对国人的旅游陋习进行抨击,处于风口浪尖的赵根大首当其冲,应当受到教育。如果赵根大是发自内心认识错误,诚恳地公开道歉,在今后做人和行事中也会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促使自己向文明靠近。可是,再看他此次表现,既未经土地部门批准,也没有得到规划部门许可,竟然在太湖之滨“大兴土木”,属于典型的“两违”建筑,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猜想当年赵根大的道歉并非发自内心,不过是为了平息民愤而走的一个过场。报道中一个细节印证了这一想法,据镇政府一位官员称,赵根大表示那次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的并不是他,而是同行的游伴。这样看来,赵根大竟是代人受过,给他戴上“丑陋的中国人”倒是冤枉他了。不过此言未经调查证实,姑且不论。仅就这次违章建筑来看,赵根大分明做了一件蠢事。在太湖边上搞违法建设,不仅大煞风景,而且污染环境,破坏当地的整体规划。对这样的“两违”建筑,赵根大连执法部门下发的停工通知书都不愿意签收,让其自行整改能否会有成效,还得打个问号。
赵根大年近70,可谓老大不小,又是当地一家印染公司的法人代表,再加上“刻字事件”的教训,如今的赵根大应该有着基本的文明素质和法律素养,这次为何还会触犯底线,肆意违建?难道是对曝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把自己真的当成了名人,“赵根大”也成为他经营企业联系业务的一张另类名片?若是这样,则是一件既可悲又可笑的事情。
“小不管则出大乱”,赵根大所犯之事,目前看来仍是小事,但如果地方宠着惯着,任其发展,让其对规则和法律缺乏基本的敬畏,今后赵根大很可能成为无人敢管的“大哥大”。当年在景点上刻字公开道歉了,这次在太湖边上违章建筑,赵根大又会怎么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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