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上,南京市民丁先生存款时被ATM机吞去一万元,他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随后,丁先生换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银行解释称,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9月9日《扬子晚报》)
没人拿自己的钱不当回事,到银行存钱取钱肯定要钱账两情,这既是客户的要求,银行方面也有此规定,但同样是在ATM前办理业务,被吞钱和多吐钱所受到的待遇不同,虽然我们知道银行方面有专门的规定,也能理解银行解释钱在机器是安全这一程序,但一冷一热 “二皮脸”式的服务实在让我们接受不了,即使银行所谓的制度是无懈可击,我们在遇到这类事情时还是希望银行能换个脸色。
钱被机器吞了,能第一时间拿回来那是最好,既然银行规定在两个工作日返还,那么客户所需要的只是个保证,这不是几句程式化的解释就能打发的,作为警察,在接处警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报警,吞了卡或者钱,当事人打电话给银行,银行的答复很让人担心,因为他们只能在上班时间才给与解决,问题是,既然机器这会出现问题,谁有保证当事人走了以后机器不再出问题呢,因为当事人每一个不担心,报警让警察作证的有之,搬个凳子等到次日银行上班的也有子,毕竟大家的钱不是大水淌来的,既然银行如此冷漠处事,当事人也只能“各显神通”了。
银行有银行的制度,吞钱和吐钱的确性质有不同,但同样是客户,两种不同遭遇所受到的待遇,的确让我们寒心,我们不需要即可办理,我们只需要银行在客户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客户早想,哪怕只是到场检查一下,出具一个证明,这样也能让当事人放心,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作为一个窗口服务行业,应该时刻以客户为重,人心都是肉长的,在能力之类多伸援手,相信是可以和谐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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