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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虎:“一元院长”催生社区自我管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2-09-14 10:40:4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林彦虎  进入电子报

  9月11日,在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团结西路社区74号院,“一元院长”艾尔肯领到了274户居民凑的274元工资,这是他担任该大院“院长”后领到的第一份工资。大院居民说,自从艾尔肯当了“一元院长”,院子干净了、外来的闲散人员少了,邻里关系也和睦了。 (9月11日《新疆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工作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社区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居民的生活是否和谐融洽。只有社区稳社会才能稳,社区强国家才会强,所以,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也是完善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但社区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社区职能越位、错位、缺位、推诿扯皮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配置困难等。同时,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和社会居委会关系尚未理顺,这就需要我们创新社区管理工作模式,有效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正如新疆天山社区新华南路街道团结西路社区74号院,由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进驻,居民自己想办法选举没有工作、身体残疾的艾尔肯为大院院长,规定每户每月出1元来给院长发工资,于是就有了“一元院长”,这一方式有效解决了“财政”不足的问题不仅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配置问题,而且也给艾尔肯给予了一定经济帮助。
  早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过程、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理论等方面的创新。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往往强调的只是健全管理体制,通过法制进而规范化管理,有人也提出与物业合作管理,这些管理方式确实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这种种模式的背后却是政府的过多介入,导致公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不到完全发展,社会自治发展缓慢。
  新疆民族团结大院由于经济等方面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已有物业合作社区管理模式,对此他们创新性的采取了公民自我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解决了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问题,也增进了社区和谐稳定,值得借鉴与推广。这启示我们:在社区管理走向规范化及法制化的道路上,也要积极探索公民自我管理与服务的新模式,为社会管理开创生动活泼的新局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彦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林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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