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州纪委表示,媒体称“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人名下拥有21处房产”基本属实,该官员已被停职。南京邮电大学大二学生段国超表示,10日,他已向广州相关部门寄送快递,申请公开蔡彬2011年的工资总和。(10月12日新京报)
如同“正在进行时”的要求公开“表哥”、“表叔”的工资收入一样,之所以要求公开“房哥”的工资收入,无非两个原因:一是人们不信“表哥”、“表叔”、“房哥”仅凭工资收入,会舍得购买那么多超级品牌,能够买得起那么多房产,二是官员财产收入没有公开,人们有些怀疑“表哥”、“表叔”、“房哥”的超级享受,似乎不太正常。一个城市的处级干部家庭,能够拥有21套住房,对于广大“蜗居”者、“房奴”们、“月光”族,不亚于六月雪、冬天雷,眼球被刺痛。现在不妨看看“房哥”的启示。
启示一,向组织申报官员家庭财产是靠不住的;自律是靠不住的。蔡彬向组织递交家庭财产报告时,并没有“按规定”实事求是申报,而是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虽然“较大距离”究竟有多大,现在还是一个没有公开的谜,但是可以料想,这个“距离”一定是“很大”的。当然,这也是很正常的,十分符合人之常情;也应是社会各界意料之中的。人,对自己心肠最软,谁愿意拿自己开刀呢?如果蔡彬真的向组织报告自己和家人拥有21套房产,那不是拿自己开刀吗?还不如自首认罪,申请辞职,直接去蹲监狱。
启示二,组织不核实,官员个人申报是更加靠不住的。蔡彬不“按规定”实事求是申报家庭财产,为什么一直安然无恙?因为“组织”并没有核实官员所申报家庭财产的法定程序。既然不予核实,何不欺骗一下组织?你想,如果“按规定”报告有21套房产,那还不“惊动”组织,自己“没事找事”?如果不“按规定”报告,欺骗一下组织,反而“天下无事”,这不很好吗?可见,“个人申报了事、组织不予核实”的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就是“谁按规定谁倒霉、不按规定就没事”的制度;当然真正清廉者除外。
启示三,官员财产还是应当向人民公开。要纪检部门全面核实官员申报的家庭财产是否属实,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量。所以,蔡彬没按规定向组织如实报告家庭财产,纪委部门也不感到奇怪,也不震惊或愤怒,同时也没有工作上失职渎职的愧疚感。但是人民大众的力量是巨大的,13亿双睁着的眼睛,是纪检部门最可靠的大山海洋。反腐工作,要靠真正的利益相关者,即人民大众,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理论上符合逻辑,实践中行之有效。不是吗?蔡彬全家拥有21套房产的异常,还是老百姓首先发现的。
启示四,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的做法,可以向全国推广。有人说,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或者说“手摸伸,伸手必被捉”。否!如果不是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如果不是老百姓中的有心人从中去发现,蔡彬家的21处房产至今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秘密。并非说推广房管部门制作《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的做法,是反腐的灵丹妙药,而是说这会是有效的方法之一。让这些不正常的房产吐回社会,对抑制房价也会有好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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