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四川达州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后,紧紧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位孩子是去扶老人,被诬陷。蒋婆婆则称小孩将自己撞倒。11月21日,小朋友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立案调查。蒋婆婆一方也声称将起诉。(京华时报11月22日)
究竟是蒋婆婆自己摔倒,为医药费而讹诈搀扶她的三个孩子?还是孩子们真的撞倒了蒋婆婆,却不敢承认自己闯的大祸?本人没在现场亲眼目睹,且不说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实际上,全世界绝大多数人都没在现场亲眼目睹事情发生的真实过程。这样,似乎大家就都没有发言权了,只能听任蒋婆婆和三个孩子各执一词,像真假悟空一样难辨真伪。
不!人是能思维、有智慧的动物,有概率分析能力,有逻辑推理能力。首先可以设想,老于世故、富历沧桑的65岁蒋婆婆,与不谙世事、少见世面的9岁儿童,谁更有能力撒谎?谁更有胆量欺诈?其次可以判断,一个人撒谎更容易,还是三个人一起撒谎更容易?即使说概率分析、逻辑推理的证据力量,也是微弱的,那么现场目击者中已有7位成年人愿意站出来作证,就够雄辩的了。
现场目击者唐婆婆说:“我一定帮你作证,当天下午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就是两个老太婆一起走过来的,然后这个老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另外一个就往回走了。”在事发点10米处开副食店的陈女士,还有同在事发现场的王女士都证实了唐婆婆了说法。7位现场目击证人一一签字按了手印,其中一位女士说,“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然以后哪个还敢做好事嘛。”当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来作证,测谎仪应能帮助进行司法鉴定,然而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就不一样了。能够出来作证的人,不愿意出来作证,不能不说也是一种遗憾。
所以在此,本人向7位目击者证人致以崇高敬礼!这并非小题大做。因为她们出来作证,丝毫不能为自己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完全是出于一种个人的良心、社会的责任、追求公平的理想,是对社会正义的一种坚定捍卫,这也是一种见义勇为。利益无关者出来为客观事实作证,需要勇气、需要付出、需要奉献、值得大大赞扬。如果说三个孩子去搀扶老人,表明“人之初、性本善”、“世上还是好人多”,那么7位目击者证人出来作证,则进一步证明“世上还是好人多”。否则,好事做不起的悲剧将继续演绎,好心没好报的反常将继续泛滥,雷锋都要被气死、冤死、逼死。
另外,南外镇司法所的调解人员应当被辞退,至少应当改行。调解民间纠纷的原则,首先是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追求正义,崇尚公平。在事发现场多位目击证人前往作证的情况下,南外镇司法所还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当事双方给出了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3个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这是极其荒唐的调解,完全无视客观事实,无视公平正义。
别忘记,这三个孩子的家长值得称赞。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既然孩子没有撞倒老人,出于人道给予帮助可以,被讹诈就是不行。如果为了息事宁人,稀里糊涂接受讹诈进行赔偿,那将对三个孩子是一生的伤害,他们的价值观、是非观、人生观、世界观,将受到难以预料的消极影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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