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该指南为学前孩子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成长设定“阶梯”状的标准,比如,孩子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5岁学会说出家庭住址,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等等。(10月16日《京华时报》)
近几年来,在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等错误教育观念影响下,使得幼儿园小学化教学现象越来越严重,即使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屡屡下发禁令也未能制止幼儿园小学化趋势,导致幼儿园儿童的学习压力和学业负担过重,让幼儿失去了童年本有的欢乐和幸福,甚至抹杀了儿童的兴趣爱好和童真。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按照儿童的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给儿童成长提供一个“阶梯”状的参考标准,应当说非常有必要。儿童成长标准给父母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参考,纠正了过去家长以一把标尺评价孩子的评价模式,有利于转变当下社会上流行的一些错误的教育观念,可以有效的给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降降温,让幼儿园教育回归学前教育,减轻幼儿的学业压力,还幼儿一个欢乐有意义的童年。
不过,笔者担心的是,具有教育规律和科学性的儿童成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走样,儿童成长标准在主观目的上虽然只是价值导向和行动纲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异化为家长和社会评价儿童的标准,成为筛查优劣的“标尺”和统一训练的“清单”,背离了儿童成长标准反对采取一把标尺评价儿童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儿童成长标准符合儿童成长的规律,与当下社会对儿童的要求来说,儿童成长标准的要求显然并不算高,尤其是在智力标准和学业成绩这一块,与公众以往的评价标准差距很大。从这个角度说,即使以儿童成长标准作为评价孩子的标准,对孩子成长不会带来负面影响。然而,在生活规律、生活习惯等方面,儿童成长标准虽然看起来也不是特别高,但是相比较当下很多人对儿童的要求而言要高很多,绝大多数儿童难以达到标准。另一方面儿童成长标准揭示的是儿童成长与发展的一般样态与普遍规律,但是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个体差异性和不同步性,每个儿童都有自己成长的特定规律,不可能每个儿童按照同一速度、同一模式成长,而是按照不同速度、不同模式成长,有的孩子成长的早,有的就成长的慢,不管是成长早或成长慢,并不等于成长的优,发展的好。换言之,如果家长和社会理解错了儿童成长标准的内涵,把儿童成长标准作为儿童评价标准,那么儿童成长标准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和价值,不但遏制不了幼儿园小学化趋势,相反幼儿园小学化趋势越来越严重,不断加重孩子的负担和压力,后果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儿童成长标准虽好,但是要发挥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关键还需要社会的引导。一定要让家长清楚的知道,儿童成长标准只是一个参照标准,不等于评价标准,不能以儿童成长标准硬性要求孩子,而且儿童成长标准描绘的是普遍规律,不是个体孩子的成长样态,家长和学校不能简单的对号入座,孩子成长阶段的表现与成长标准有一定的出入属于正常现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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