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李华新:保障房年审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发布时间: 2012-10-23 16:51:1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华新  进入电子报

  开着豪车,拿着高收入,却住着廉租房,这样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现象令人深恶痛绝。针对这样的情况,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绝不手软。(天山网   2012年10月23日)
  截至目前,首府已累计清理和纠正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家庭92户,收回廉租住房43套,纠正违规行为45户。
  2012年,乌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50套,其中廉租房5050套,公共租赁房4500套,经济适用房2500套。截至目前,已开工12168套,开工数量已超过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对于保障房的年审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应该是对于保障房的一种监督机制的制度化的体现,因为既然是保障性的住房,那么就有国家的政策补贴,而且是这样的补贴是对那些低收入者的一种惠顾。
  可是因为在审批或是在家庭的收入变动中,有些人的收入已经发生变化。因此,在保障房分配方面严格审核,确保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这是一道关口,而另外一方面,“三级公示”,住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电视录播、网上公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代表参与等方式,扎实有序地推进住房分配工作。也是应该成为一个常规的项目。
  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对人均住房面积连续一年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累计清理和纠正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家庭92户,收回廉租住房43套,纠正违规行为45户。
  从去年7月20日起,乌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即可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必须为乌市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
  乌市对于保障房的管理以及在退出机制上,应该成为一项制度,并且是这项制度应该成为一个常规的项目,对于已经不再属于保障房照顾的对象,进行清退则是对于那些需求保障房的家庭的一种的的确确的惠顾。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华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李华新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