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豪车,拿着高收入,却住着廉租房,这样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现象令人深恶痛绝。针对这样的情况,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绝不手软。(天山网 2012年10月23日)
截至目前,首府已累计清理和纠正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家庭92户,收回廉租住房43套,纠正违规行为45户。
2012年,乌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50套,其中廉租房5050套,公共租赁房4500套,经济适用房2500套。截至目前,已开工12168套,开工数量已超过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对于保障房的年审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应该是对于保障房的一种监督机制的制度化的体现,因为既然是保障性的住房,那么就有国家的政策补贴,而且是这样的补贴是对那些低收入者的一种惠顾。
可是因为在审批或是在家庭的收入变动中,有些人的收入已经发生变化。因此,在保障房分配方面严格审核,确保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这是一道关口,而另外一方面,“三级公示”,住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电视录播、网上公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代表参与等方式,扎实有序地推进住房分配工作。也是应该成为一个常规的项目。
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对人均住房面积连续一年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累计清理和纠正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家庭92户,收回廉租住房43套,纠正违规行为45户。
从去年7月20日起,乌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即可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必须为乌市城镇户口,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
乌市对于保障房的管理以及在退出机制上,应该成为一项制度,并且是这项制度应该成为一个常规的项目,对于已经不再属于保障房照顾的对象,进行清退则是对于那些需求保障房的家庭的一种的的确确的惠顾。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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