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像是结婚登记一样简单的事情,王东和妻子却费尽了周折,带着各种证件奔波在河北和北京两地,等到拿到孩子的《生育服务证》时,孩子已经快出生了。
有人对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过程进行了一个统计:盖章、签字40多个;接触单位10多个;接触工作人员60人;耗费时间两个月;花费人民币800多元。(11月7日《法制日报》)
一纸生育证,从怀孕办到孩子快出生,这无疑是一场“超级马拉松”,而决定这场“超级马拉松”胜负的,是40几个公章。那么,这场“马拉松”是如何产生的呢?
仔细推敲起来,倒还真有些“别致”。一是制度上的“别致”。先不说要经过如此多的程序是否合理,就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这条来说吧,不但“怎样配合”没有讲清楚,而且如果两部门“不配合”,申请人有什么救济渠道也没说明,这就会导致两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二是工作人员的“别致”。本该是“人民公仆”的,现在却成为扯皮的始作俑者,把申请人当个“皮球”踢来踢去,情何以堪?这又是典型的集体“庸懒散”!
这种“别致”的结果,首先,容易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给老百姓带来极大的不便,八九个月办理一个生育证,的确该值得好好反思;其次,容易滋生腐败,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制度的模糊性和繁琐性给工作人员提供了“卡、拿、要”的机会,当老百姓被当成“皮球”踢得筋疲力尽的时候,就有可能奉上“薄礼”;再次,容易迫使老百姓违法,破坏法律的权威性。老百姓在这条“超级马拉松”的道路上跑得筋疲力尽时,就有可能想到走捷径,于是,“萝卜章”产生了。问题的关键是“萝卜章”还居然起了作用!这又倒过来让人反思这40多个公章的必要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生育证”一方面是为了促进“有计划”进行生育,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掌握人口的基本信息,便于国家的管理和决策。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事例而怀疑它的合理性。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呢?
首先,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制度要准确,要有操作性。其次,手续上要与时俱进,提高科技含量,提高办事效率。比如人口的基本信息各部门能共享,签章能网上进行等等。再次,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最后,对办理生育证的各部门监管要到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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