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则名为“流浪人员御寒衣物被‘抢走’”的微博被大量转发。……昨天下午,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是清理他们的遗留物,不会拿走大家的御寒衣物”。(《京华时报》1月8日)
一件暴力执法事件被披露后,事件相关部门往往不是去认真反思工作过失,而是急于将众目睽睽之下的“抢夺”通过臆造的所谓“清理”为暴力执法辩解。这种抠字眼回应舆论的行为,不仅不遮丑,恰恰在抢夺流浪者棉衣的现实中,无形中清理掉了执法为民的公信温意。
显而易见的是,面对无家可归流浪在寒冷街头的弱者,不管是站在执法者角度还是旁观者视角去审视,无论是执法者暴力抢夺流浪者棉衣还是所谓依法清理遗留物,都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仅违背常理有失法规公允,而且是公然对流浪人员雪上添霜的二次冷漠伤害。
当然,执法部门有其必须依法履职的权责,但是,每一项履责必应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理应遵循程序合法和处罚合规的法律规范。这种随意抢夺或者称之为清理流浪者棉衣的管理行为,不仅反映不出任何扣押或没收违法者财物的合法执行程序,却体现出在弱势群体面前执法部门的随意性和粗暴型,而且违背了对违法或违章者不能扣押、查封生活必需品的基本法律规范。
需要拷问的是,针对寒冬中的流浪街头者,相关监管部门既然看到了流浪者急需全新棉被、军大衣等御寒物资,何以却做不到给流浪者有一处抵御寒冬的安身之地?既然,公安、城管和环卫等部门能够逐个通知露宿者离开所谓不能居住之地,为何却只通过抢夺或清理流浪者抵御寒冬的棉衣,去胁迫和驱赶流浪者继续流浪街头?
诚然,正如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流浪者不愿住进收容所话语中折射出收容所缺失为民之所需的温情。也正如,一些流浪者面对采访表示的“收容所会把我们送回老家,可是那里已经没有亲人,还是留在北京吧”以及“但我不想走,被抢衣被的遭遇也不止一次”等言语,暴露出社会救济政策存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尴尬境地。
其实,留守儿童或民工被冻死以及遗弃孩童在草根收养所被失火烧死的悲催事件,都集中反映出社会慈善事业在监管和社会公共救助上缺失积水成海的法律规范,存在悲情过后亡羊补牢式的所谓“妥善安置”。也就亟待国家在法律层面上理顺和规范对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诉求,让社会福利的阳光真正照在弱势群体的身上。
发生执法者抢夺或清理流浪者棉衣,不是某个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孤立事件,而是公权力是否服务于民的执政为民问题,也是个验证政府公信力是否具有为民服务的温意问题。如果公权力成为第二个太阳,将阳光普照民众,流浪者一件棉衣被抢夺的事件还会发生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茂盛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