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位农民工在北翟路、协和路口不慎将手中的1万余元钱款撒落在地,周围的一些路人见状竟哄抢起了人民币,最终这位农民工仅捡回3700元。(2月3日东方网)
农民工不慎掉落的钱款竟然遭到了路人的哄抢,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人们的广泛热议,不少人在网上表达了自己对于这一耸人听闻事件的愤慨之情。糟糕的是,这一事件并不是个例,似这般路人哄抢失主物品钱财的新闻,其实不绝于媒体。
曾几何时,老师教导我们、父母告诫我们、社会要求我们,要做到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如果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要原封不动还给失主。然而,如今的情况怎样呢?失主就在面前,路人将钱款捡起来还给这位农民工本已不算拾金不昧了,顶多算是乐于助人而已。但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路人们竟然将钱款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最后这位农民工仅仅捡回了3700元。我想问,那些谆谆教诲被这些路人们置于何地?
在当下社会,诸如此类事件之所以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其实并不难解释,因为我们生活的社会已经被扣上“金钱社会”的帽子。面对这个金钱社会,曾经我们亲历亲为、津津乐道的那些思想美德早已被很多人抛诸脑后。所谓的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其实早已被金钱的巨大魔力击打地粉身碎骨了。
乐观主义者或许会说,一定程度的道德缺失是社会发展所必须的代价,如今的状况是转型时期所特有的,只要度过这一特殊时期就好了。我想说,如果社会的发展必须以道德作为代价,那么这样的发展是不健康的,也是不值得我们去争取的。况且,事实情况是,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反映出,如今很多人已不再是单纯的道德滑坡而是丧失了基本的良知。
试问,有良知的人会看着老人倒地而不扶,仅仅轻蔑一句“怕惹祸上身”;试问,有良知的人会看着小女孩被车压而不管,仅仅轻描淡写道“我没看见”。还有,有良知的人会造出“中国式”的食品,会开“中国式”的幼儿园吗······
至今,依旧有人试图用道德的力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是一个又一个残忍的事实告诉我们,道德只对有良知的人生效,对于如今更多的已经没有良知可言的人,我们只有采用法律的强制力。既然,道德已无法让人们做到拾金不昧、乐于助人,那么只有用法律明文规定所有的人必须这样做。至少,要禁止人们做出哄抢失主物品钱款,这样耸人听闻的事。
这些哄抢的路人,要知道你们捡起来揣在兜里的是钱,但是他们却丢了自己的良知。为了几百块钱,丢了自己的良知值得吗?虽然我不想听到“良心值几个钱”这样的回答,但是恐怕我是会听到的。所以还是那句话,既然道德的力量已经无效,那么就诉诸法律吧。或许这样的做法有一丝无奈,但是我想这应该是当下最好的办法。因为道德只能约束那些有道德有良知的人,而法律却可以约束所有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夏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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