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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颖:网上反腐也不能“涉人隐私”

发布时间: 2013-02-22 15:37: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颖  进入电子报

  近日,在天涯、中华网等网络论坛出现了辽宁省政协委员、锦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李青山被举报的帖子,内容涉及“一妻四妾”、涉黑涉枪、重婚、超生等多个方面。由于时值各地“两会”召开,此帖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新华网)
  近年来,“网络反腐”成为网络上一大热词,借助网络曝光的“表哥”、“房叔”相继落马,网络反腐更是被网友戏称为“小鼠标扳倒大硕鼠”。人们在慨叹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决心的同时,也实实在在看到了成效。据悉:在十八大刚刚闭幕的三个月间中央6次提到反腐,27名厅级以上干部被处理。
  笔者在感受中央雷厉风行的执政作风之余,不免有一丝深深地隐忧:如此大张旗鼓地网络曝光,当事者可以说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可怜,但与其相关的家人和孩子却要白白遭受世人的白眼和嘲笑岂不可怜?毕竟稚子无辜。
  俗话说:“吐沫星子淹死人”、“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此大张旗鼓地“人肉搜索”,让其家人情何以堪、颜面何存?笔者不禁质疑:“如此造成的个人信息的泄露,是否涉人隐私、触犯法律?”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他人私秘空间、个人安宁或私人事务的侵扰以及公开揭露致使他人困窘的私人事实和公开揭露致使他人遭受公众误解等情形都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笔者以为,网络反腐不应是主体只能是补充,反腐的主体应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部门,关键还要靠制度约束。不可否认,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既给大家提供了畅所欲言的平台,也无形中加大了对政府和官员是否执政为民的监督力度,使其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但动不动就是“晒艳照”、“曝二奶”实在是不可取,有涉人隐私之嫌,何况每每冠以如此香艳的字眼,怎么瞅都让人有一种“猎奇斗艳”赚人眼球的嫌疑和“走火入魔”的感觉。
  在笔者看来,这种香艳化的举报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为了迎合围观者的低级趣味和窥私心理,妄图制造眼球效应和轰动效果。同时,遇艳照必认定是贪官的主观臆断,也犯了先入为主,不以事实为依据的错误,很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就像“雷振富不雅视频”中的赵某某一再恳求媒体:“我犯的错误我必承担,请不要曝光我的丈夫和孩子,他们是无辜的。”笔者认为,网上反腐形式虽好,还要慎重,更不能事涉个人隐私。既要接受群众监督,还要留有底线,更不能以反腐的名义肆意打击报复和恶意炒作。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官员也要洁身自好,莫因一己私利让自己晚节不保,坏了人民公仆的好名声。笔者也相信,随着我国反腐力度的进一步深入,官员财产公开、权力晒在阳光下等制度的不断完善,必会改变现在因生活作风问题成为反腐突破口和兴奋点的现状,“艳照反腐”自然也会烟飞灰灭。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颖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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