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开招考已然成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凸显着新时期日益规范、透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然而,在最近《潇湘晨报》曝光的一则关于2013年湖南株洲市茶陵县举行的事业编招考黑幕新闻中,不仅严肃的考场被形容成有如“逛夜市”一样,而且考生没考好还能重考。公开招考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义删改无存。
严肃的公开招考为何流于形式?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究竟是什么?成为我们震惊之余亟待了解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开招考的相关制度虽然已经执行多年,一整套的招考模式已经流程化、规范化,但是在执行操作层面仍然存在不少“人为操控空间”,极易成为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的对象。
就比如说招考资格条件的设定。资格条件的限制项目,直接决定了一场考试参与面的多少,也就是决定了“公开”范围的大小。除开政策原则性要求外,很多地方的公开招考都会在法律程序硬杠杠下,再加设多道“自定条件”,比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要求、任职年限要求等等,通过“自定条件”的“精准”门槛设定,最终将“公开招考”演变为一场“萝卜招聘”。就比如茶陵县的这个招考,县里就明确规定:“对因自然减员而空缺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遵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优先从现有符合竞聘条件的落聘人员中,按竞聘程序进行补缺”。个中昭然的指向性已经不言自明。
由此看来,组织公开招考的原始动机,可能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终能否实现真正“公开”的决定因素。假如一开始就是为了借助“公开招考”这个形式,为某类特殊群体或个人解决身份待遇而“精心设计”、“量身定做”,以期摇身一变,达到“洗钱”式的华丽转身,这样的招考,从动机开始就已然贴上了黑幕的标签。
公开招考可以走过场,除了监督体系的缺失缺位之外,可能还必须从程序方式的顶层设计上封住“弹性控制”的操作空间,让制度既易于操作,又“疏而不漏”。
公开招考,既要体现新时代、新风貌的别开生面,又必须加强修改使之日臻完善,最终得以让“公平、公正、公开”的口号实至名归。
稿源:荆楚网
作者: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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