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换了马甲我也认识你!”15日,武汉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帖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帖子同时上传了一组执法现场和摆摊小贩的对比照片,相似度极高,但目前尚未获得当地城管部门证实。(6月16日《武汉晨报》)
白天执法管理别人,晚上自己摆摊赚钱,这个城管的行为本身颇具讽刺意味。因为,在人们印象中,城管与小贩如同水火相克,是一组永远也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城管就该管着小贩,对小贩嫉恶如仇、剑拔弩张。如果真是城管变身小贩,摆起夜摊吃起“夜草”,应该被人们群起而攻之,“差评”如潮。
然而这次却有点意外,在该条新闻的跟帖评论中,网友很少对这位城管批评指责,反而是一条声地为他开脱“罪责”,同情者居多。此时的网民好象失去了是非标准,原因何在?
其实,每一个摆摊人的背后,都有一串辛酸故事。这位城管夜晚摆摊,起码说明他的工资不够花,不然,谁愿意晚上辛苦摆摊,把练摆当成乐子?此外,还说明他不是贪婪的城管,没有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去收取摊主的保护费。再者,8小时之外,脱下了工作服,城管也是普通人,如果城市对夜晚摆摊的管理相对宽松,未禁止夜晚摆摊,他参加到练摊行列,获取一点收入以补贴家用,又有何不可?须知,很多城市城管的工资并不高。正如有人质疑发帖者,“底层人何苦为难底层人”?城管夜晚摆摊,还可能是为了换位体验小贩的辛苦,让自己与小贩有“共同语言”,从而让白天的执法管理更具人性化。
目前,城管夜晚摆摊尚未得到当地城管部门的证实。如果查证属实,这名城管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和工作职责,利用城管身份,摸清城管规律,夜晚摆摊谋取私利,而摆摊也确实影响了市容,妨碍了交通,城管部门则应该视情给予处罚,但不必“一招致命”,简单化地开除了之。
吃“夜草”的城管未获“差评”,说明人们观念进步,厘清身份与生活的区别,让职业的归职业,生活的归生活。如果城市摆夜摊的城管多了,城管执法中将会体谅小贩,踩头、打瞎眼睛、抢夺相机等野蛮执法必会大大减少,城管与小贩的关系融洽,社会也将更为和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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