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棕熊死于青海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分局之手。陆续上传到网上的屠熊照片,遭到部分环保人士的批评。棕熊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月19日,它被发现孤独地出现在德令哈市尕海镇的牧场上,牧民和当地森林公安将之抓获后交由警方“保护”,不久却发现遭剥皮砍掌。昨日,有新华社记者在采访当地后透露,官方称熊是因处理不当窒息死亡的,之所以剥皮是按上级要求制作标本,用于科研。(6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棕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平时栖身山间,它被发现时孤单一只,身体无损害,送交警察后却“窒息死亡”。得知棕熊死亡的消息,牧民很是心痛“早知它会死还不如直接驱赶到山里头”。身体无损伤的棕熊突然遭遇死亡,官方给出的解释备受怀疑,质疑有三:一、用铁丝绑嘴,棕熊被如何处理导致窒息死亡?二、为什么不找动物保护机构协助处理,而是让保护措施不足的警方担任?三、死去棕熊要制成标本,为何不保留完整性,标本应该由警局制作完成吗?
剥皮、剁掌,血淋淋的屠熊照片让人心凉。短短的两个小时,竟能从棕熊铁丝绑嘴、“窒息死亡”到上级领导下达科研决定,再到剥皮剁掌、制作标本。一系列的决定和执行,让公安部门俨然成为多功能、高效率的部门,一手包办亦显执行人员高效的办事能力,却独独对棕熊“处理不当”造成死亡?相关部门既然有心将死亡的棕熊制成标本以供科研,可有事先测量棕熊长度,按规定称量体重,保留应有的数据?可知制作标本要极大限度地保留动物的原貌和完整性,而不是“盲目”剁去熊掌?
对于棕熊的“窒息死亡”和处理方式,官方仅以“处理不当”“制作标本,用于科研”来解释是很难推卸责任的,反而让人质疑这是“保护性”杀死、“研究型”剥皮,是以保护之名行侵害之实。若是为满足个人的欲望,这种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亟需严惩。无论如何,棕熊之所以死亡,处理不当也应是人为责任,自当有进一步的处理和交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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