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白酒销售旺季,(安徽)怀宁县茅台酒专营店的方老板却乐不起来,去年当地金拱镇团委书记以部门名义,盖公章、打欠条,买了26瓶飞天茅台酒,如今快一年了,46800元酒款还未付,而镇团委书记早已不知去向。对此金拱镇政府表示,买茅台酒是镇团委书记的个人行为,欠条上盖的是镇团委的公章,和镇政府无关。(9月16日 新华网)
一个镇的团委书记盖镇团委的公章买茅台,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荒唐至极。其一,从政策上讲,一个镇的团委书记应该是没有采购的权利的,尤其是采购茅台酒这样的“奢侈品”,就算是可以买,那在欠条上盖上团委的章又算是什么呢?其二,镇团委书记盖公章赊茅台这种做法也是典型的权利滥用,是党风不正的表现。
笔者认为,要遏制盖公章赊茅台这种滥用权利的现象再次发生,首先就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要让政府工作人员明白,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林为民所谋。。一个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他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形成机关职业道德的良好风貌,必须以公务员良好的职业素质为前提条件。否则,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仅是公务员个人的问题,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强化为民服务,要持久开展效能建设等活动。通过学习,全方位提高公务员道德素质,进而提高机关的整体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盖公章赊茅台这样的事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格格不入,是典型的权力滥用,任凭其发展下去会损坏党和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应坚决遏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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