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趁妻子不在家的机会,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对亲生女儿玲玲(化名)多次实施强奸,玲玲第一次遭受父亲性侵害时仅12岁。考上大学后,父亲仍纠缠不休,并威逼其与男友分手,玲玲终将实情告诉母亲,在母亲的陪伴下报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10月28日《北京晨报》)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这位禽兽不如的父亲终于为自己的兽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虽然他已获刑,但这个案子却留给我们广阔的思考空间。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淫父”走上了强奸自己亲生女儿的不归路?为什么在长达10年时间内,他的兽行可以屡屡得逞?社会环境是否为他的兽行提供了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近几年,关于父亲猥亵或强奸亲生女儿的事件时有报道,在看到这类消息时,绝大多数人都会马上将这种父亲比作禽兽,甚至称他们禽兽不如。很多人只知道这类人可以比作禽兽,但却不知道为何将他们比作禽兽。其实,禽兽在过性生活的时候是六亲不认的,说白了,禽兽间存在明显的乱伦,只有马是例外,马儿子在发育成熟后绝不会对马妈妈有不轨行为,所以民间便有羊忠马孝之说。以马为标准,的确有些人是禽兽不如。
在一般的人看来,父亲强奸亲生女儿的事情实在是难以想象,因为一个正常的人绝不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有非分之想,即使是女儿长得再漂亮也不会有。在任何历史时期和任何国度,父亲强奸女儿都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常言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今日社会虽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但绝大多数父母对自己的儿女依然在付出无私的爱,回想起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死去后依然怀抱着自己的孩子那幅画面,这位强奸自己女儿的父亲不知道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如今,各地的色情行业日益繁荣,强奸犯罪的发案率也明显降低,虽然强奸之事仍然时常见诸媒体,但乱伦之事却不十分多见。新闻人应该都知道这样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一般的强奸案件并不具备太大的新闻效应。而乱伦案例则不然,什么时候看到都会让人觉得眼前一亮和毛骨悚然。
虽然女儿是他们生的,但是,从法律和道德上讲,他们都没有权利占有女儿的身体。但愿在今后,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魏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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