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一张校园活动横幅吸引了不少同学的关注,活动方表示将评选出“校园女神”,并发放5000元作为奖学金。记者了解到,“女神奖学金”活动是由国内某化妆品网络零售商冠名赞助,其实质上只是一场现场妆容大赛,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是“长得好看”,而不是“品学兼优”。(1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高等学府的大学,本来是一个研究学问、探求科学真知的场所,也是培养未来社会精英的机构,在大学里能够获取的“奖学金”,顾名思义,“奖”的应该是“学”,“学而优则奖”,才是奖学金所包涵的本意。然而“校园女神”的“奖学金”,却以奖“学”之名,行奖“貌”之实。对于销售化妆品的商家而言,出于对高额商业利润的追求,希望通过这样的“奖”,在大学里培养一批追求面容美貌的年轻女学生,也为未来这些女学生走进社会以后,成为他们潜在的高端客户,不仅不说这是作为化妆品营销的一次创造性尝试,也是他们有远见的营销策略,因此无可非议。然而,作为最高学府的大学,却不能被商业企业的利润欲望所绑架,忘记了自己的尊严,成为商家谋取高额利润的帮手。
大学允许“校园女神”之类“奖学金”的入侵,不仅是对学校尊严的亵渎,更有可能转移了学校研究学问、培养人才的方向,转移了学生努力的目标。试想,一旦在校园里滋生了“学得好,不如脸漂亮”的潜意识,还有谁会辛辛苦苦钻研学问?北京师范大学里经过一代代学生和教师的努力积累起来的良好校风,就有可能在一次次诸如此类“校园女神奖学金”的评比中丧失殆尽。因此,问题不在于商家搞不搞“女神”之类评比,也不在于企业想不想把这些活动推进到校园,问题在于学校能不能接受这样与“学”无缘的“奖学金”活动?面对商家赞助的奖学金,学校理应问一问它奖的是“学”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想想这些“奖X金”会对校园文化产生怎样的影响,与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不是相符合。如果说只要有钱送来,只要自己的学生能够拿到所谓的奖学金,就可以不计后果一律接受、一律配合,我想,即使在商业氛围最浓重的社会里,恐怕也会受到社会的质疑甚至唾弃。
据说,北师大珠海分校的“校园女神奖学金”活动,只是这场妆容大赛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场大赛还将在天津、大连、杭州、重庆等12个城市36所高校里进行,但愿即将举办校园女神“奖学金”的高校,多关注一下这种与“学”无缘却决定于“貌”的“奖学金”(应当正名为“奖貌金”)可能给校园文化和自己的办学宗旨造成的影响,别让商家对利润的追求,绑架了学校的尊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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