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半,北京朝阳区,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自称被老外撞倒腿部受伤无法行走,并死命抱住对方所骑车不撒手,急哭外国小伙。最后,女子要到1800元“医药费”方才作罢自行离开。(12月3日正北方网)
到底有没有被撞伤?自称被撞伤无法行走,拿钱后自行离开。同一个人,短短时间里,拿钱前后的鲜明对比,明眼人都看得出其中的猫腻,居然成功地从老外手里拿到了1800元,效率之高,令人瞠目。
算不算敲诈勒索?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外国男子遭遇中国大妈。世界之大,要多少机缘巧合才能凑到一起,却没想到竟然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开场,又以1800元的医疗费草草收场。既然被撞伤了,缘何不去医院治疗,撞伤了去医院,该怎么治疗怎么治疗,如果外国男子有责任,该赔付医药费就赔付,但是,医院也没去、伤也没治、情况是啥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开口就要1800元医药费,少一分也不行,这个价钱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是不是有敲诈嫌疑,1800元算不算非法所得。
从中我们看到了什么?首先,从新闻照片中,我们看到了很多围观群众,不知道他们当中有没有目击证人,他们围观是出于好奇、热闹,还是出于什么,可惜的是,一个大妈对着一个外国小伙在闹市区死缠难打,最后拿钱走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难道他们心中就没有一杆秤吗?抑或只是浑浑噩噩般的看客,也许这种我们看多了,也麻木了。其次,要是你是外国小伙,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也许,按照惯例,小伙就该自认倒霉,就当吃一堑长一智,花钱消灾罢了,毕竟1800元说多不多,要是真到医院去各种检查、“治疗”下来,这点钱怕只是个零头,说少也不少,1800元要当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呢。也许,外国小伙应该现在应该立即报警,将当事人找回来,收集各种证据,以敲诈勒索罪名起诉当事人。但是,这样下来,费时费力费精神,也许有这时间,小伙会挣到更多的钱。
立法很关键。现在中国式的“碰瓷”太多,见怪不惊,国家也在加大对“碰瓷”的惩治力度,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取证难、处罚难。因此,要加大对“碰瓷”行为的立法力度,明确适用情况,明确权责,有章可循。加大城市“天眼”的建设力度,解决取证难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大公民素质教育,加大对见义勇为的保护和奖励,讲文明、树新风,在全社会凝聚和释放正能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尼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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