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协委员“林宏润”被实名举报拥有两个身份证,指证其另一个身份证姓名为林桂贤,并以此偷税1425.5万元。而与其为夫妻关系的广东省政协委员林凯旋也有一个姓名为“林映男”的“第二身份证”。(12月26日《钱江晚报》)
众所周知,社会公民可以拥有多重身份,在家是父母或子女,在外是学生、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等,可是一名公民拥有真假双重身份证,鲜有耳闻。堂堂省政协委员,“一人”手握“二证”,白天用“真证”,晚上用“假证”,为非作歹,逍遥法外,乐在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而且一旦发现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政协官员无论以什么手段领取了“第二身份证”,都属违法,而且其中一人利用假身份证偷税上千万元,更是错上加错、罪不可赦。
政府官员利用手中之权,握持“二证”“三证”甚至更多身份证的,这一并非第一起。或拿假证偷税行骗,或拿假证购房买房,或拿假证出国旅游,无所不用其极。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公安部门的权威性,“假身份证”为何独独官员拥有?手拿假证的官员又是如何通过层层身份验证,验证机构辨别真伪的能力在哪里?
政府官员拥有“双重”身份证不足为虑、无关大碍,可是官员一旦利用“双重”身份证违法行骗、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危险性可就难以预测,给党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就难以估量。要杜绝官员拥有“双重”身份证,首先得管好官员手中之权。不少高官利用手中权力,胁迫下级公安部门伪造假证,这也是一种官僚主义作风,不得不遏制。
其次,完善身份证管理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亟需建立一个具备自助排查功能的数据库,防止一人多个身份证号、一个身份证号有多个户籍的情况出现。此外,在办理身份证的过程中要认真核查居民信息,防止骗领、重复领取现象的出现,不能给任何人可乘之机。
再次,提高验证机构的识别能力,打造火眼金睛。一些官员之所以有机可乘、浑水摸鱼,就是因为验证机构识别真伪的能力还不够,在验证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漏网之鱼的出现。我们必须坚持用“火眼金睛”杜绝“双重”身份证,让真假身份有据可循、有“法”可辨、有“眼”可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羊子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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